[轉錄]Re: [問題] 關於租賃以及土地增值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時間17年前 (2008/09/10 09:08),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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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umeragi64 信箱] 作者: baron67 (empty heart) 標題: Re: [問題] 關於租賃以及土地增值稅 時間: Tue Sep 9 22:30:31 2008 說說個人看法,歡迎大家指教 一般自住租賃契約房租為未稅價 租賃契約註明不可申報列舉房租為無效約定 但註明相關稅賦轉嫁承租者則具有約束力 除非你申報房租能省下的所得稅比房東的稅賦還高 不然是不建議申報列舉 通常房東經濟上較強勢,適用稅率較高 另增值稅老房子用優惠稅率與否可能相差數十萬 不過我懷疑增值稅轉嫁的合理性/可能性 舉個例子,單就所得稅來說 若房東適用稅率21%,房客13%,申報房租12萬 房東得多繳12萬x57%(扣除43%成本)x21%=1.44萬 房客少繳12萬x13%=1.56萬 房東稅賦轉嫁後房客省不到一千元 以上還不含房屋稅轉嫁部分(通常幾千元) 分享本人申報房租的case 1.租賃契約明訂報稅房租加10%,本人適用21%稅率 報稅時主動跟房東說本人要申報房租,願付給房東10% 溝通協調後房東退10%房租給我,我放棄申報房租 2.房東為退休夫妻,無薪資收入 溝通協調後,補貼房東6%房租,本人報稅 你的case,房東欲售屋享增值稅優惠稅率 若你報稅對房東影響甚大 且稅賦轉嫁給你你不見得省到錢 照理你不應申報房租比較合理 不照理的話... 頂多可以凹一下房東 就你報稅能省的部分 跟房東溝通一下加減補貼你 換取你確定不報稅的承諾.. ※ 引述《Sumeragi64 ()》之銘言: : 租賃契約書有一條: : 本件租屋之房屋稅、綜合所得稅等,若較出租前之稅額增加時, : 其增加部分,應由乙方負責補貼。乙方決不異議。 : 目前的狀況是: : 我目前租賃住處租約即將到期,然後房東要收回房子然後賣掉, : 但是房東為了能享有一生一次土地增值稅減免, : 所以希望我明年報稅時不要報房租列舉扣除額十二萬這項, : 否則這樣就會證明該房子在賣掉之前有出租用, : 這樣的話房東就無法享有一生一次土地增值稅減免。 : 所以,在這樣狀況下,以及最上面那條規定, : 是不是可能造成這樣的狀況: : 我執意要申報租屋列舉扣除額, : 然後房東因此無法享有土地增值稅減免優惠, : 還得乖乖多申報這個房租所得稅, : 所以房東會要求我針對這個土地增值稅這項做補貼? : (當然,房東還會另外就因為房租所得稅增加之部分要求我做補貼) : 我只想知道是不是會這樣? : 至於是不是要另外再跟房東私下協議該怎樣, : 我只想先確定以上的問題是否肯定, : 我才知道我可以怎樣跟房東做協調。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69.20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219.6.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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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這位鄉民的意見提供,真的很感謝。
09/10 09:08, 1F
文章代碼(AID): #18nnu053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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