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房租繳交日期

看板tax (稅板)作者 (零號機)時間17年前 (2008/12/31 00:58),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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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房租報稅的問題。 如果在前一年預先繳交後一年的房租,那在報稅的時候會不會有爭議呢? 比方說我在2007年12月經由銀行匯款繳交2008年一、二月的房租, 我拿到的匯款證明是2007年的,但這筆房租其實是算在2008年的, 之後我如果在2009年五月時拿這張單據,來報2008年的房租支出, 國稅局在認知上是和我相同,當作2008年的租金嗎? 還是只會依照匯款單上的日期認為這是房東2007年的收入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213.78

12/31 11:41, , 1F
個人綜所稅係現金基礎...故應屬2007年的唷!!!
12/31 11:41, 1F
文章代碼(AID): #19MbD5X0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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