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勞退自提申報扣繳錯誤?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永遠的賣方)時間17年前 (2009/02/11 00:3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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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總額為$28,200沒錯 勞退自提部分不列入給付總額 不計入薪資所得課稅 (將來領退休金此部份也不課稅,簡單的說為免稅所得) ※ 引述《lovepur (...)》之銘言: : 如果員工基本薪資$25,000應稅津貼$5,000,勞退自提$1,800 : 依據之前板友的回覆,在做扣繳申報時,給付總額應當填$28,200 : 公司給的扣繳憑單,給付總額填$30,000,是否代表多申報了總額? : 會間接地影響稅額嗎?這樣是不是就沒有節稅了? : 如果公司申報錯誤,除了會影響員工的權益,公司的部份也會受影響嗎? : 會被國稅局罰鍰嗎? : 覺得這部份有點複雜,很難理解! : 麻煩大家能夠幫我解答,謝謝! 申報綜所稅得否減除自願提繳退休金? 《賦稅》2007/5/29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勞退新制實施以後,勞工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第3項規定 ,在其每月工資自願提繳6%以下之退休金可免納所得稅。 該局說明,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第3項規定,勞工得在其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另 行提繳退休金。自願提繳部分,得自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是以,勞工依 上述規定在其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並得自當年度所得總額中扣除之金額,扣繳義務 人免予扣繳,亦免計入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之薪資所得之「給付總額」,納稅義務人 於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不得再行重複減除上開自願提繳之退休金。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如發現所收到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中,薪資所得之給付總額未 扣除符合上述規定自願提繳之退休金,應儘速請扣繳單位向所轄稽徵機關辦理扣免繳憑單 更正,以維護自身權益。 ※ 編輯: IFRS 來自: 61.59.63.200 (02/11 00:48)
文章代碼(AID): #19aQrvOS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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