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個人退休金帳戶 不再雙重免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每天都腦筋急轉彎)時間17年前 (2009/02/11 23:07),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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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RS 板友提供的是比較舊的資訊 (《賦稅》2007/5/29 ) 關於"勞工自願提繳" 雙重免稅的優惠 已修法喊卡 ! 節錄法條和新聞供參 同樣地~有錯請指正 ^^" -------------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二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60017902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14、33、126 條條文;第 14 條第 1 項第 9 類規定, 自九十七年一月一日施行 所得稅法第14條 第三類:薪資所得:凡公、教、軍、警、公私事業職工薪資及提供勞務者 之所得: 一、薪資所得之計算,以在職務上或工作上取得之各種薪資收入 為所得額。 二、前項薪資包括:薪金、俸給、工資、津貼、歲費、獎金、紅 利及各種補助費。但為雇主之目的,執行職務而支領之差旅 費、日支費及加班費不超過規定標準者,及依第四條規定免 稅之項目,不在此限。 三、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自願提繳之退休金或年金保險費,合 計在每月工資百分之六範圍內,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 稅;年金保險費部分,不適用第十七條有關保險費扣除之規 定。 第九類:退職所得:凡個人領取之退休金、資遣費、退職金、離職金、終 身俸、非屬保險給付之養老金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辦理年金 保險之保險給付等所得。但個人歷年自薪資所得中自行繳付之儲 金或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提繳之年金保險費,於提繳年度已計 入薪資所得課稅部分及其孳息,不在此限: 一、一次領取者,其所得額之計算方式如下: (一)一次領取總額在十五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以下者 ,所得額為零。 (二)超過十五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未達三十萬元乘 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以其半數為所得額。 (三)超過三十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全數為所得 額。 退職服務年資之尾數未滿六個月者,以半年計;滿六個月者,以 一年計。 二、分期領取者,以全年領取總額,減除六十五萬元後之餘額為 所得額。 三、兼領一次退職所得及分期退職所得者,前二款規定可減除之 金額,應依其領取一次及分期退職所得之比例分別計算之。 自提退休金 雙重免稅喊卡 ‧聯合理財網 2007/12/11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新制勞工退休金目前享有兩頭免稅的超優惠待遇,最快將在明年終結。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初審通過修改所得稅法,勞工選擇自提退休金,不分個人帳戶與年金帳戶均能享有6%薪資 免稅優惠,但自提退休金須併入退休時領取的退休金計算定額免稅的額度,超過部分仍需 課所得稅。 這項修法案若在立法院本會期完成三讀,選擇新制並按月自提退休金的勞工,將無法再享 自提退休金前端的「免計入薪資」與後端「退休金」兩階段雙重免稅的好處,高薪族群最 為不利。 舉例來說,以退職年資25年者為例,目前可以享有全數免稅的退休金額度是402.5萬元; 超過402.5萬元到805萬元間者,超過402.5萬元以上部分需半數課稅; 退休金超過805萬 元以上部分,就要全數課稅。 財政部說,雖然所得稅法修正後,勞工自提退休金不再能夠享有雙重免稅利益,但以退職 年資25年者為例,退休金不超過402.5萬元的勞工,選擇自提退休金每月享有最高6%薪資 免稅優惠外,退休時領取的退休金因未超過定額免稅額,還是可以全額免稅,形同雙重免 稅優惠不變。 財政部表示,這項修法案是為配合94年7月1日實施的勞工退休新制,退休金改為可攜式帳 戶後,個人按月自薪資中提撥上限6%的所得為個人帳戶退休金,現行稅法准其排除計入退 職所得定額免稅,形成勞工自提退休金出現重複免稅現象。 昨天通過的修正案,除了將勞工自提退休金個人帳戶已免列入薪資部分,需與雇主提撥部 分,一同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額外,目前年金保險帳戶的退休金課稅也採取一致化規定 ,包括年金帳戶屬於勞工自提金可與個人帳戶同享上限6%的免稅額;勞工退休時自年金帳 戶中提領的退休金,也不再屬於保險給付,必須合併雇主提撥的退休金計算定額免稅。 勞退新制是在94年7月1日施行,財政部昨日同意,課稅新制完成立法後,可自97年1月1日 起實施,不會溯及既往,對已在94年7月至課稅新制生效前退休的勞工,追繳重複免稅退 休金。 -- 空之軌跡-約書亞 : No "road" may exist this world from the first. If many people walk, that place would become a "road". 最初世上並沒有所謂的「道路」;待眾人行經,「道路」將由此浮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45.139 ※ 編輯: eomot 來自: 220.135.45.139 (02/11 23:09)

02/12 00:11,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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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9akd2-X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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