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關於扶養的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十年的妳)時間17年前 (2009/05/20 12:2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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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ing480 (shing480)》之銘言: : 最近要報稅了~查了些許文章以及資訊 : 有了以下的結論~想問問看是否哪邊會有問題 : 情況: : 父親有收入~卻在7萬7以下(有看到版友說國稅局的無謀生能力是以7萬7為標的) : 假設父親收入7萬6而母親無收入....(父母親皆未滿70) : 如此一來當我在報稅的時候 : 父母親雙人皆扶養的話我應該就有 : 收入:我的收入及父親的收入 : 免稅額: 未滿70歲以上之本人、配偶、受扶養親屬。 每人 77,000元*3 :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100,000*1+76,000*1 : 標準扣除額:73,000*1 : 請問板上強者是這樣算的嘛? : 還有另一個疑問?當父親薪資收入超過7萬7~我就不可以扶養了嘛? 是 財政部89/09/07台財稅第0890455918號函 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規定所稱「無謀生能力」,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殘障手冊者。 (二)身體傷殘、精神障礙、智能不足、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尚未康復無法工作 或須長期治療者等,並取具醫院證明者。 (三)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未滿60歲直系尊親屬,除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款    及第2款免稅所得者外,其當年度所得額未超過免稅額者(應檢附非屬前開    免稅所得者之適當證明文件)。 (四)其他經村里長調查證明,顯無謀生能力並取具村里辦公處之文書者。(按    :依台財稅字第09604132960號函,本項已停止適用。) : 因為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是10萬~他收入10萬內被我申報扶養的話我還是有多賺了 : 7萬7的免稅額 : 以上問題想釐清~在此先多謝各位的幫忙解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7.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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