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受捐款的人稅務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超越自己)時間13年前 (2012/10/26 21:55),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 引述《tsuyoshi (忙茫盲)》之銘言: : 先將受贈來源分為三部分 : 個人、營利事業、慈善機關或團體 : : 個人及營利事業來源按所得稅法第4條: : 「下列各種所得,免納所得稅:...十七、因繼承、遺贈或贈與而取得之財產。 : 但取自營利事業贈與之財產,不在此限。...」 : : 故受營利事業之所得須申報個人之其他所得 : : 而受個人捐贈之部分因捐贈人已繳納贈與稅,故受贈人免納入所得 : : 慈善機關或團體來源按財政部99年11月11日台財稅字第09900359720號函釋: : 「三、機關團體依其創設目的從事公益慈善活動將會員或外界捐贈物品 : (含食品)轉贈予受救(捐)助之個人,如屬支應其基本生活或應付急 : 難所需,則尚無所得發生,機關團體免依所得稅法第89條第3項規定, : 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 : 故此部分不計入所得 : : 如以上有誤再請其他版友補充 : : ※ 引述《bluejun (培養自信心)》之銘言: : : 有個問題要請教各位大家 : : 如果有一個人〈未達低收門檻的失業者〉 : : 今天接受不特定的社會大眾慈善匯款『直接入當事人帳戶』 : : 那在稅務方面除了有超過「贈與稅」限額要做納稅的動作外 : : 在所得稅的部份需要做報稅的動作嗎? : : 如果是,它是什麼樣的所得收入呢? : : 感謝解惑 : : 推 adey40:個人贈與個人,此贈與稅是贈與人繳,所得稅部分等別人解答10/20 09:30 ============== 其實除了受救(捐)助之個人是否屬支應其基本生活或應付急難所需外, 尚應視受贈人是否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而定, 爰再補充財政部解釋二則供參: 壹: 日期文號:財政部99.09.24台財稅字第09900181010號 摘要:核釋公益慈善團體對海外捐贈應否辦理扣繳規定 主旨: 一、所得稅法第11條第4項規定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以下簡稱國內 機關團體)對外國機關團體或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之捐贈,受贈人取得之 ^^^^^^^^^^^^^^^^^^^^^^^^ 捐贈核屬所得稅法第8條第11款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取得之其他收益。該捐贈除屬 國際間發生重大天災、事變,經主管機關核准進行國際人道救(捐)助,或符合所 得稅法及其他法律規定免稅者外,應依所得稅法規定課徵所得稅。 二、國內機關團體捐贈外國機關團體,依所得稅法第88條、第89條、第92條及各類所 得扣繳率標準第3條規定應辦理扣繳及扣繳申報而未辦理者,稽徵機關應加強宣導 並輔導扣繳義務人於99年12月31日以前,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補繳短 扣之稅額並補辦扣繳申報,並自原定應扣繳稅款繳納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補繳短 扣稅額之日止,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免依所得稅法第114條規定處罰;其於 100年1月1日以後,經稽徵機關查獲者,無上開加計利息免罰規定之適用。 ========= 貳: 日期文號:財政部99.11.24台財稅字第09904522140號 主旨:補充核釋本部99年9月24日台財稅字第09900181010號令如下: 一、該令所稱經主管機關核准進行之國際人道救(捐)助,免依所得稅法規定課徵所得 稅之範圍,除國際間之重大天災、事變外,尚包括下列國際救(捐)助: (一)對不可抗力之災害、戰爭、政變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威脅人類生存或發展之 情事所為之生活扶助、醫療補助、急難救助、災害救助。 (二)依國內機關團體之創設目的從事濟貧、教育或醫療等國際人道救援,維持受捐 贈人基本生活、教育及醫療品質,以重建其生活秩序之救(捐)助。 二、前點所稱「經主管機關核准」,指國內機關團體依下列方式之一辦理者: (一)專案申請主管機關核准。 (二)基於國際人道救援,依公益勸募條例第7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發起之勸募 活動,並依同條例第20條規定將該勸募活動所得財物使用情形,連同成果報告、 支出證明及相關證明文件,報主管機關備查。 (三)依主管機關訂定有關其設立、立案或監督之法令規定,於年度終了後一定期限內 ,將當年度包括國際人道救(捐)助之工作報告、收支決算表等資料函報主管機關 核備或備查。 三、自98年1月1日起,國內機關團體捐贈外國機關團體,不符合本部99年9月24日台財 稅字第09900181010號令第1點及本令第1點規定免稅範圍者,應依99年9月24日令 第2點規定辦理。 ====================== 以上尚請方家指正,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54.52 ※ 編輯: moft 來自: 123.193.54.52 (10/26 21:58)

10/27 16:22, , 1F
感謝
10/27 16:22, 1F
文章代碼(AID): #1GYfPjhI (tax)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GYfPjhI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