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列舉扣除保費 被保險人與要保人須同一申報戶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大高)時間10年前 (2015/06/01 12:50),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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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一下,我和母親已申報同戶繳稅前提下 列舉可採納的保險金額24000,是看"要保人"還是"被保險人"去做列舉呢? 要保 被保 列舉 case1 母 我 ? case2 我 我 ? 我搜尋2010年資料,是指"被保險人"為列舉對象,現在也是這樣嘛? 感謝 ※ 引述《morearly (希望每天都是星期八)》之銘言: : 借用新聞標題一問 : 做個整理的詢問 : 因為網路上都沒有清楚的解釋 : 情況一:我跟:我媽/哥同戶籍 : (1-1)要保人為我媽,我是否可以列舉我媽的保險費 : (1-2)要保人為我 ,我是否可以列舉我媽的保險費 : (1-3)要保人為我哥,我是否可以列舉我媽的保險費 : 情況二:我跟,我媽/哥不同戶籍 : (2-1)要保人為我媽,我是否可以列舉我媽的保險費 : (2-2)要保人為我 ,我是否可以列舉我媽的保險費 : (2-3)要保人為我哥,我是否可以列舉我媽的保險費 : 請各位大大一起來討論 :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115.137.21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433134204.A.590.html

06/01 13:01, , 1F
兩者都要同一個申報戶,非直系不行
06/01 13:01, 1F

06/01 13:56, , 2F
以你的例子,每位"被保險人"可列舉24k保費沒錯
06/01 13:56,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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