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列舉扣除保費 被保險人與要保人須同一申報戶

看板tax (稅板)作者 (Ephraim)時間9年前 (2016/05/30 18:19), 9年前編輯推噓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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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標題一問... 我今年報撫養我媽 我媽有幫自己買保險超過24000, 所以在列舉時她的非健保費就是報24000 但我有幫我自己還有我媽買保險, 所以這部份要保人是我 被保險人有兩位 (我和我媽) 金額有點忘了, 假設我幫自己買的和幫我媽買的都是1萬 請問列舉我自己的非健保費時是要填1萬還是2萬? 跑去國稅局問, 結果服務台的阿姨有的說1萬有的說2萬 搞的我好混亂, 不知道到底哪一種才是對的 請大家不吝告知, 謝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50.147.2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464603562.A.8B9.html

05/30 18:31, , 1F
你媽就超過24000,就不用填,你除了1萬還有其他保險嗎??
05/30 18:31, 1F

05/30 18:31, , 2F
勞保呢??
05/30 18:31, 2F
就先假設我自己所有的非健保費加起來1萬好了... 其實我主要是想問我幫我媽買的保險那部份(要保人:我, 被保險人:我媽, 金額:1萬) 到底能不能加到我的非健保費裡面...

05/30 18:43, , 3F
兩者不能相加喔.....
05/30 18:43, 3F

05/30 18:45, , 4F
被保險人不同是不能相加的......
05/30 18:45, 4F
啊? 是喔....我一直以為是以要保人為主耶 畢竟出錢的人是要保人, 卻不能因此抵稅... Q.Q了 ※ 編輯: Ephraim (118.150.147.253), 05/30/2016 18:58:09

05/30 22:02, , 5F
規定是算在被保險人那
05/30 22:02, 5F

05/31 14:40, , 6F
是以被保險人為主喔!
05/31 14:40, 6F
文章代碼(AID): #1NJ1EgYv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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