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1親等間的贈與現金與買賣土地

看板tax (稅板)作者 (no)時間10年前 (2015/12/10 22:06), 10年前編輯推噓6(6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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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某個好友家的事情,因為她心頭很亂,所以我幫忙整理她的情況求問,人名都用代稱, 請教大家下列狀況的合法節稅方式。 張三配偶去世;張三唯有二個女兒張四與張五。因為已出嫁的張四先前對張三配偶不孝, 高齡而來日無多的張三決定將自身財產看用什麼方式逐步移轉給張五。 張三主要有一筆自用A地、其上有自用(目前與未出嫁的張五共住)B屋一間; 另有存款。 張三粗略財產分佈如下: 1.存款約230萬元。 2.A地公告現值x面積=公告現值總額340萬元。 3.B屋(詳細名稱我忘了,不是市價就對了)公告現值=70萬元。 一、可能不考慮遺贈的方式節稅;因為張三對張四失望,生前能儘量移轉給張五就在其他 節稅的限度內為之。 二、因為自用土地的移轉,方式採取購買或贈與,在土地增值稅上面有差異,所以選購買 方式(不是虛假,真的打算去做張三與張五間的銀行匯款紀錄)而不是贈與方式,這樣土 增稅(用一生一屋模式的稅率)可以少10%,約省34萬元。 三、張五因在家照顧張三,無固定收入,無法以向銀行貸款約定以張五為還款人。稅務人 員已答覆稱實務經驗上不會承認這種支付方式可抵免稅,因為張五要有固定收入才行。 但是張五存款僅有約175萬元,連向張三買A地的公告地價的金額都無法支付。 (因為明年土地交易要開始課所得稅,所以不分兩次買,能今年全買好,對張家來說較省 土地交易的所得稅)是否有合法的方式解套?配合贈與稅的免稅額。 目前我替張家想到的方式(請大家分析)是, 1.張三先從銀行帳戶匯220萬元到張五戶頭(善用張三每年的贈與稅免稅額), 這樣張五戶頭就有395萬元。 2.然後張三與張五簽訂買賣A地的契約,價金340萬元(或是要依什麼價格才會被國稅局認 為確實購買而不是以低價被稅務人員誤解是贈與這方面也請教一下,因為張家想合法節 稅,不是要逃漏稅,所以一切依政府法規,只是,不知法規怎麼認定合理土地售價)。 3.然後張五將自己戶頭中的340萬元(或是依照網友建議的,但頂多390萬元的款項, 匯到張三銀行戶頭。 4.將相關匯款證明與契約,向國稅局申報「二親等間買賣視為贈與的例外」。請問會被 稅務人員說「張三先贈與張五金錢,張五才有足夠的錢買A地,所以視為張三將A地贈與給 張五!」嗎 請問上述想法,有沒有哪裡不合法的疏漏?請指點我去告訴朋友避免。然後可否建議 一下儘量能節到稅的方式(配合上述儘量不採遺贈的方式) 順便請問,確實,現在已經12月了,「每年的」免稅額,是以國稅局「核定」之日計算嗎 ?換言之,送件後,若國稅局年末業務繁忙,稅務人員明年一月才核定,那麼張三今年 220萬元的免稅額就浪費了嗎 謝謝說明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179.1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449756365.A.CD2.html ※ 編輯: PTTHappy (223.141.179.148), 12/10/2015 22:18:43

12/10 22:25, , 1F
2.契約自由 買賣價格只要高於公告現值即可
12/10 22:25, 1F

12/10 22:26, , 2F
感謝您 地籍謄本謄本上已載明公告現值 我只是在陪朋友去
12/10 22:26, 2F

12/10 22:27, , 3F
3.買賣契約(私契)寫340萬,匯款就340萬即可
12/10 22:27, 3F

12/10 22:27, , 4F
國稅局櫃台問時 櫃台人員講話速度很快的表示公告值太低
12/10 22:27, 4F

12/10 22:28, , 5F
另外還要查詢當地約略的實際地價云云 聽得我們一愣一愣~
12/10 22:28, 5F

12/10 22:31, , 6F
建議找遺贈稅『實際審核的稅務員』詢問才會有正確答案。
12/10 22:31, 6F

12/10 22:33, , 7F
謝謝lai大~ps.難道是混淆了"房屋"買賣不能僅憑公告現值?
12/10 22:33, 7F

12/10 22:34, , 8F
已經剩20天,為了避免房地合一而趕今年有點太勉強
12/10 22:34, 8F

12/10 22:35, , 9F
若這房子會長期自住,新制自用六年有400萬扣除額也不錯
12/10 22:35, 9F

12/10 22:36, , 10F
>< 這下朋友麻煩了 她整天有空 親辦親送儘量趕 能省時嗎
12/10 22:36, 10F

12/10 22:37, , 11F
那是張家老家 張老已經自住39年了 移轉後兩人依舊住原處
12/10 22:37, 11F

12/10 22:39, , 12F
lai大說的6年400萬扣除額是指?有影響到本文可改更省稅的
12/10 22:39, 12F

12/10 22:39, , 13F
作法嗎?懇請指點~
12/10 22:39, 13F

12/10 22:40, , 14F
若要快辦贈與 土地現值340-贈與免稅額220-土增稅一般68
12/10 22:40, 14F

12/10 22:42, , 15F
土增稅由受贈人支付,可列舉附有負擔之贈與。
12/10 22:42, 15F

12/10 22:42, , 16F
扣完贈與淨額52萬*10%=5.2萬贈與稅
12/10 22:42, 16F

12/10 22:43, , 17F
要不要趕今年過戶完成符合舊制,依個案不同,不需趕流行
12/10 22:43, 17F

12/10 22:45, , 18F
最省稅的方法,應是老人家逐年贈與現金給您朋友
12/10 22:45, 18F

12/10 22:46, , 19F
等你朋友資金到位(410萬),辦二親等買賣,土增稅自用
12/10 22:46, 19F

12/10 22:47, , 20F
雖然日後要出售的時候適用新制房地合一稅,但省下稅金
12/10 22:47, 20F

12/10 22:48, , 21F
若搭配自用六年的400萬扣除額或善用重購,新制未必不好
12/10 22:48, 21F

12/10 22:49, , 22F
房地合一的400萬扣除額請參考
12/10 22:49, 22F

12/10 22:50, , 23F

12/10 23:30, , 24F
謝謝lai大 至少聽起來趕不趕得及今年辦 差額沒有那麼大~
12/10 23:30, 24F

12/10 23:33, , 25F
只是 前提是房屋也是以公告現值而不是該區域平均值來算~
12/10 23:33, 25F

12/10 23:33, , 26F
我擔心我聽的是指這個 那麼房屋就不只70萬 加土地就超過
12/10 23:33, 26F

12/10 23:35, , 27F
400萬元很多(不知多少)扣掉400萬後剩餘所得稅仍被課得痛
12/10 23:35, 27F
文章代碼(AID): #1MQORDpI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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