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過戶後解約 土增稅不能退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1小時前 (2026/07/09 11:5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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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戶後解約 土增稅不能退 2026-07-09 02:22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土地買賣因故解除契約,不一定可以退回已繳納的土地增值稅。台中市稅務局提醒,若尚 未辦理過戶,可申請撤回土地移轉現值申報,並退還已繳稅款;但如果已完成過戶,即使 買賣雙方事後協議解除契約,也無法退還原本繳納的土增稅。 稅務局表示,其中的關鍵在於是否已完成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若已過戶,買賣雙方就無 法假裝沒發生過,甚至返還土地時,還要再繳納一次土增稅。 稅務局解釋,民眾若因買方無法完成交易,雙方決定解除土地買賣契約,只要土地尚未完 成所有權移轉登記,就可向稅捐機關申請撤回土地移轉現值申報,同時申請退還已繳納的 土增稅。 申請時,買賣雙方須填寫撤回土地現值申報申請書,並蓋上與原申報書或買賣契約相同的 印章,同時檢附原買賣契約書正本、土增稅繳款書正本及銀行存摺影本等文件辦理。稅務 局提醒,退稅申請期限為買賣契約解除日起十年內,若超過期限提出申請,依法將無法退 還已繳稅款。 不過,若土地已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即使後來因故解除買賣契約,情況就完全不同。稅 務局指出,依法律規定,買方將土地返還給原地主,屬於另一筆新的所有權移轉,法律上 視為第二次土地移轉,因此原本繳納的土增稅不僅不能退還,返還土地時,還必須重新申 報土地移轉現值,並再繳納一次土增稅。 稅務局提醒,民眾買賣土地,若因故無法完成交易,應先確認目前是否已完成過戶,再了 解相關退稅規定,以免誤以為解除契約就一定可以退稅,最後不但無法拿回原先繳納的土 增稅,還可能因返還土地而增加另一筆稅負,提醒買賣土地時務必留意相關規定。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61579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5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83569376.A.BA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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