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工讀生臨時辭職
看板toberich (創業)作者feelingdupom (重返26歲的人生~)時間13年前 (2011/06/30 08:43)推噓6(6推 0噓 11→)留言17則, 5人參與討論串8/10 (看更多)
各位好
分享一個不管是老闆還是員工都會有的迷思
在職場版會看到一堆員工覺得"老闆應該..."
老闆應該...加班有加班費(這很常見,我也覺得)
老闆應該...面試時工作要講清楚,不要來工作後又叫我做這個做那個
老闆應該...教我應該要知道的,我是新鮮人當然什麼都不會
老闆應該...錄取新鮮人,一堆要有經驗的,那新鮮人哪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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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了老闆,這個習慣還是存在
員工應該...準時到班,不可以賴床
員工應該...離職時要給公司交接的時間,不能造成公司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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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些應該,不管是老闆的應該,還是員工的應該
有一些是合理的,有一些是高標準的
離開了學校,很多人還是跟學生一樣,要求合理且公平(部分員工還存留這種心態)
進一步社會化的,合理且公平變成了法規與私規範
當老闆的你,如果完全不知道該準則在哪裡,建議你先依勞基法
然後趕緊學習管理與補充管理知識,慢慢的自己的一套會出來
管理是一門很深的學問
那麼優秀的人,怎麼會離職讓你撿到(當你的員工)
你就是那麼優秀,不然怎麼會當老闆,當員工的(連同態度)多數沒那麼優秀
找到那麼優秀的人,老闆的心態應該是"賺到了",不是"應該的"
沒有上面這些想法,老闆會一直有負面的情緒,這對公司不好
某一回文中,一個老闆提供的合約,我想部分條文應該是無效的
就像有一些漫畫書店裡寫著"偷竊者須賠償30倍所偷竊的物品"
後來發現這是無效的,就改成了"偷竊者須賠償30倍所偷竊的物品,否則移送法辦"
一個像是法規,一個協商文句
該合約就算對方簽名了,只要抵觸法規仍然是無效(就像性愛契約也是無效契約)
我也相信上面提供合約的老闆自己也知道,這份合約不一定有效
但絕對有管理的作用,這是那位老闆用心於管理所想出來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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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3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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