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有關合作頂讓廣告的發文範本

看板toberich (創業)作者 (原來如此)時間13年前 (2013/05/09 11:28), 編輯推噓6(602)
留言8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有鑑於之前一些爭議事件 我在合作 頂讓 廣告的發文範本上面加了警示語 如果把那行刪掉的將視為格式不符 另外 最近又有人來跟我反應 版上的某些尋找合作的人有問題 但因為只透過網路或手機我無法求證一些事情 來保護版友們 希望大家可以在版上找資料的時候小心一點 也盡量不要亂給人家資料 讓自己變成人家搜集資料的對象 創業版版主 AMYHUA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191.224 ※ 編輯: AMYHUANG 來自: 1.34.191.224 (05/09 11:31)

05/09 12:20, , 1F
有問題的就公布出來呀
05/09 12:20, 1F

05/09 12:26, , 2F
公布需要很大的勇氣,因為誰會希望別人知道自己被騙?
05/09 12:26, 2F

05/09 14:09, , 3F
這不就跟強姦一樣,怕人知道,讓更多人受害...
05/09 14:09, 3F
T大舉得例子太嚴重了~找廠商這件事本來就會有很多爭議的 有的時候欺騙的定義很難拿捏~ 寫信來給我的很多都是說某篇怪怪的,某篇應該是騙人的 可是我認為我沒有能力的查證 我就不會公開~除非他已經給我證據或是進入法律程序

05/09 15:14, , 4F
分享出來就知道哪些是黑單,避免別人踩雷>_<
05/09 15:14, 4F
重點是寫信給我的人要願意自己說出來,我無權幫他公布~ 而且版主不是徵信社,我能做的也只是打電話確認一下有沒有這個人。 但是如同下一篇文寫的,許多騙人的人不是如你想像的這麼好查 但是有些供應商查不到資料也不一定是騙人的,因此,我想到的方法 就是蒐集一些資料,減少大家被騙的可能~畢竟這裡是一個資訊交流平台 ※ 編輯: AMYHUANG 來自: 114.32.126.129 (05/09 23:27)

05/10 01:49, , 5F
那什麼種類的商品可以說嗎??
05/10 01:49, 5F

05/10 02:28, , 6F
我說的公布出來,是讓當事人自己公布出來,他不願提誰理他
05/10 02:28, 6F

05/10 02:29, , 7F
板主本來就沒義務做這些事,他不愿意寫 卻去告訴板主有何用
05/10 02:29, 7F

05/10 02:31, , 8F
喔 看到了下一篇,看來有點理解錯誤..還以為誰遇到了詐騙
05/10 02:31, 8F
文章代碼(AID): #1HYnV8Zi (tober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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