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可以獨資,千萬不要合夥

看板toberich (創業)作者 (bala5566)時間11年前 (2015/06/04 01:52), 編輯推噓3(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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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手機發文排版請見諒 您提到的問題有幾個重點 1所謂的b賣股份,雙方有簽合約是否有文件證明? 如果沒有恭喜你那是他們的事,表示工商登記根本不知道,也沒有辦法證明他們買賣股權 的事實除非有匯款紀錄或佐證,因此所謂的增資文件應該還是要b簽署,所謂的政府文件 是要看政府那邊收到的最新資料為主,沒完成過戶手續更新內容,政府根本不認,當然厲 害的這中間就有很大的空間操作的。 2舊公司結清問題,手續是麻煩也花時間,但是不會影響新公司的設立,包括負責人都沒 問題,而且ㄧ個地址可以掛三間公司,只要您和客戶喬好即可。 我個人建議2最乾淨,如果怕前老闆來亂,而且如果前老闆要入股,你們可以改設股份有 限公司,爽爽的發股票收錢來用,當然價格你們可以自己設定,例如: 你們ㄧ股10元,你可以賣老闆12元,如此一來如果出資額相同你前老闆股數會比你們少, 如果他覺得價格貴可以不要投啊,諸如此類的方式操作,這樣對你們資金壓力會減輕一些 ,也可以讓你們原始股東有保障。 附帶一條,公司章程要寫好,記得留點後路給自己,例如:員工認股權,董事會投票權 避免公司大了,結果因為一些漏洞整間公司被搬走 大概這樣吧 以上淺見 -- Sent from my iPhone 6 (iPTT) ※ 引述《nobita0924 (一個大西瓜,切成一半...)》之銘言: : ※ 引述《nobita0924 (一個大西瓜,切成一半...)》之銘言: : : 跟另外2個同事創業1個月多了,心得是『錢不是問題,人才是最大的問題』, : : 公司是3個人合夥出資開的,當初講好1人先拿出10萬(公司主要是做3D設計), : : 一直到要審資本額的前一天,兩人講一堆理由說拿不出錢, : : 當下雖然很氣,但火燒屁股,我只好也先全墊下去~不要延誤公司登記時間(負責人是我)。 : : 請他們用其他方式把錢補給我~ : : 專業程度是有的,但來說工作態度 : : A夥伴 : : 目前遇到的請假理由,小孩生病(腸病毒),外公去世,陪老婆出國玩, : : 看了一下出勤紀錄,做2休一,有上班的日子都遲到1~2小時以上。 : : 好一點部份是有先補5萬資金給我。 : : B夥伴 : : 目前遇到請假理由,陪母親回鄉下,生日,陪女友,平均每個禮拜會請假1天, : : 有上班的日子,遲到1~2小時是一定的,時常下午才來上班。 : : 資金部份目前一分錢都沒出。 : : A和B以前都有共事過1年以上,工作態度也還OK~沒想到出來合夥創業變這樣, : : 早知工作態度是這樣當初就乖乖當別人員工就好,沒是事啥創業,累死自己。 : : 一定會有人說為啥不獨資或拆夥,A+B工作態度這樣誰敢獨資, : : 拆夥部份,當初出來做就是因為各有各的專業,在一起才有優勢,拆夥不如回去找工作。 : : 現在就慢慢熬,看公司步入正軌會不會正常點(有現成客戶), : : 反正錢花完了~創業夢就跟著滅了~ : 繼上次發了個牢騷,公司也跑了3個月了~正所謂關關難過,關關過~ : 也開始有單了,但也走到可能需拆夥情形,先來說說AB近況.. : 一樣撇開工作專業度不談 : A夥伴 : 補足了10萬資金,上班算準時,只有偶而小孩生病會晚點到, : 其他部分也都正常。 : B夥伴 : 這比較奇耙,一樣補足10萬(他老婆幫他出的),準時上班(沒看過), : 都遲到1~30分鐘的,5月初要我私下或公司借10萬給他周轉~被我拒絕, : 過兩天跟我說以前老闆要借他20萬~但要去他舊老闆那邊工作1年,就不幹了。 : 在B夥伴離開公司之前公司一直是只有支出沒有收入的, : 也沒發任何薪水(想說未來有營利再補回), : 在5月初公司透支的情況下~我私人掏了20萬進公司先周轉, : 且發出了需增資需求(評估後需增資70萬), : 當時有詢問B意願(回沒錢,說就直接稀釋)←這是他借到20萬前問的 : 現在帳戶資金都到位了,需股東簽名同意稀釋後的股份%數, : B夥伴卻忽然跟我說他股份簽私下約賣掉了,賣給他以前老闆(20萬應該就這樣來的)~ : 然後說他老闆不同意稀釋後的股份,要拿回33%的股份..錢可以補~ : 和A夥伴討論後,覺得不好,且也不想~但B夥伴也不簽,我也不能增資.. : 眼看和廠商說好的貨款日期也近了..不知道如何處理~~ : 目前我想到的但不知道可不可行~ : 另設立一間新公司營業,舊公司申請破產(好像有點麻煩)或不營業。 : 我借給舊公司20萬的週轉金,剛好前天客戶有付貨款給我們(超爽~第一筆營業額) : 加帳戶餘額可以補足20萬現金還我。 : 舊公司剩下的資產就剩部分庫存材料及些許現金, : 負債就為薪水部分(約15萬)沒辦法給。 : 希望有相關經驗的大哥姐分享一下有沒有更好的處理方式 >"< : 另外說明公司為 有限公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105.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berich/M.1433353964.A.F15.html

06/04 02:53, , 1F
有文件大概也無效? 有限公司出資額未經其他股東同意不得轉讓
06/04 02:53, 1F

06/04 02:55, , 2F
因此公司登記那邊應該不可能辦得成?
06/04 02:55, 2F

06/04 03:01, , 3F
是的,依照公司法110條出資轉讓規定,公司必須股東同意
06/04 03:01, 3F

06/04 03:01, , 4F
才可轉讓,所以其實對公司法律上沒影響,只是怕民事訴訟
06/04 03:01, 4F

06/04 03:01, , 5F
要上法院證明很麻煩
06/04 03:01, 5F

06/04 03:02, , 6F
我所謂的證明是指,公司需要證明他們私人買賣與公司無關
06/04 03:02, 6F

06/04 03:02, , 7F
,至於他們買賣的民事不關公司任何事
06/04 03:02, 7F

06/04 03:04, , 8F
111條才對
06/04 03:04, 8F

06/04 09:33, , 9F
§156:股份有限公司之資本,應分為股份,每股金額應歸一律…
06/04 09:33, 9F

06/04 09:34, , 10F
這樣要如何 自己一股10元,賣老闆12元?
06/04 09:34, 10F

06/04 09:46, , 11F
資本是當下設立的資本額,可以依照時間點做二次增資等等
06/04 09:46, 11F

06/04 11:07, , 12F
法條引用要注意是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另外可溢價發
06/04 11:07, 12F

06/04 11:07, , 13F
行股份
06/04 11:07, 13F

06/04 13:29, , 14F
感謝分析~目前已請事務所幫我新設公司..快刀斬亂麻
06/04 13:29, 14F

06/04 13:31, , 15F
後續舊公司申請停業,直到B願意和我清算簽名為止。
06/04 13:31,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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