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後來…

看板translator (翻譯接案)作者 (小蠻腰)時間19年前 (2005/06/06 01:4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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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頗無聊了 我建議資方若不滿 就先發出網路存證信函 確認勞方收到後即可 期間若仍未和解 請資方提出告訴 由司法當作公正客觀第三者裁決 一來可查出事實真相 一來可有所結果 結果雖往往是和解 但過程經由調查會釐清責任歸屬 如此對兩造皆好 本板以身為一名譯者的立場 自不可能倒向勞方 但就因曾經擔任或正擔任譯者的身分 更不會因此偏袒譯者 本板雖亟欲在查明此爭議上貢獻心力 但畢竟不是具拘束力的法院 即便想像由板友組成調解委員會 依法律的一般原則 調解結果從來不具強制拘束力 除非爭端兩造自願接受 故本板無論如何是無法扮演仲裁角色 這類網路糾紛之所以層出不窮 主因即是人際間缺乏互信 以及缺乏良好互動所致 而在網路上更甚 兩造若任一方覺得權益受損(似乎兩造都如此宣稱) 願意和氣且誠意解決問題是最好 否則建議訴諸法律解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BAITER 來自: 59.121.195.47 (06/06 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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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前, 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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