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最近的戰事 (改)

看板translator (翻譯接案)作者 (egghead)時間19年前 (2007/02/10 12:10), 編輯推噓26(26036)
留言62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想,大家相當熱情的將所學分享給廣大群眾 應當是件好事 當然,不是所有人的想法永遠都是一致的 這大家都應該能理解. 第一個一定會有人懷疑,"對錯"常常是很明顯的,既然有唯一"真理",那 有相斥意見時必然有人是錯的(不見得有人"對") 語言,是否有絕對對錯,本來就要看你是怎麼看的. 首先,每個英文字,跟每個中文字,是否是"一對一"關係? 我想不是 連最簡單的字都很有可能在本意以外還有絃外之音.(under situations) 再來,英文不只是美國而已. 還有英國. 美東美西...etc也不一樣. 我們大家在台灣的學校學的都是很制式的英文,習慣有唯一正確答案. 但是當這些地區差異與你的認知不同時,你是接受? 還是跟他"argue"說課本上 說這樣才是正確的? 我見過其實"地方用語"是完全不合一般文法的(好吧,我承認我半點文法也不會, 但我的語感這樣告訴我),但是當地人(一樣,英語地區)卻是這樣用的. 一個比較容易想像的是所謂的"黑人英文"(或許沒有這樣的詞) 黑人的用語 與所謂的"一般"白人所用的其實有相當的不同 (像我種人是聽不懂rap/hip-hop的) 而我們學的英文或比較有可能經常接觸的,其實是中上階級的語言 或許各位活在台灣,沒有機會去對於語言內的階級意涵有所體會 我相信有在計畫 深造的不在少數,敢請往後親身體會會比較清楚. 我這邊想要表達的是 1 語言沒有唯一真理,至少,各地總是有差異的. 2 語言是否正確,是看使用它的人們怎麼定義的 如果說 全部的美國人(講英文) 都認可某一種使用方式,那他就是對的. 而要改的東西是各位的文法書和字典. 比較實際的例子是 台灣的 あだま (a da ma) kongˊ guˊ liˋ (concrete) 這東西簡單講是李登輝造字 但是在台灣我想聽不懂的應該是少數 好吧,該回到戰火的部分了. 我想我已經表明我的立場了 版主一定不是能力最強的人 我只是 moderator 不是 overseer 我經常也無法判斷某個討論串當中誰講的是對的(或哪部分是對的). 或許我有 比較認可的說法也不一定,但是要我因此就替那位"站台",並指其他人為非, (尤其是在戰火瀰漫時)我身為版主要負單的舉證責任很高. 所以我不會說誰是錯的. 我不是英文之神,就算是也不是什麼都會. 但是,我知道的是,基本的網路禮節,基本的討論事情的態度,和尊重 在這個板上,我想大家都得同意一個原則,就是我們是來討論東西的, 不是來說別人壞話的. 每個人都有權陳述自己的主張. 衡量一句話,一個statement的基準應該就文字本身,不是看發言者. 不要給人帶帽子. 以"瞎掰"為例,東尼認為,對手所言非是,並提出舉證, 兒句此得出結論對手"確實"有誤,但是你不能就此說他是"瞎掰者". 別人有別人的學經歷背景,有他會如此認為(而與你不同)的理由 在意識到這點之下,你要圳重對方. 對對方而言,他做的事情對他而言是有道理的, 你不能就一帽子就說他是XXXX. 這樣當然沒有尊重到對方 就像你希望別人相信你的發言是基於自己的學經歷善意的提供給大家參考一樣 為何我對"帽子"特別有意見? 我們都知道,對文字的解讀每個人都不一樣. 一大篇洋洋灑灑的"鉅作"都能讓不同人有不同的解讀,何況是兩三個字? 帽子一戴,只是更加容易造成誤會誤解,對於討論事情真相一點幫助都沒有, 只會讓觀看者"化約思考"並更加容易誤解 一個最基本的網路禮節,是這裡是公開版,所以講的東西必須是對廣大群眾有益 所以個人的"勝負"為輕,"社稷"為重 在這個原則之下,討論B議題時把A議題的個人"勝敗"拿出來講,是不尊重所有版友 這不是群眾要的. 群眾要的是你們專心在這個議題上,而不是翻舊帳 再來,討論事情或許有勝負,但這也是無止境學習的過程. 就算戰敗了,也沒什麼好丟臉的. 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 如果你已經表達了您的意見,對方也表達了他的意見, 大可互相認可對方所言可取之處 而不是一再堅持自己是真理爭得臉紅脖子粗 若是有自己站不住腳的,大方承認也無妨阿~ 也不會有人絕得你是"有意"來虎弄大家的,因為大部分的人都會尊重你. 也不用擔心自己這項比別人不如就會丟飯碗. 有能力對討論有貢獻的人都是有一定程度的. 我只能說,群眾對於判斷"誰講的對"或許不行, 但是判斷一篇文章是"主戰"還是"主事"我想一定沒問題. 我一直覺得這理不需要像 政治版 那樣的反戰標準. 這對文明的各位都是件侮辱 我也不喜歡各打50大板式處理 我也很不喜歡浸有能力的各位水桶 你們是來討論事情的,不是討論對手. 再讓我覺得有人戰到對方身上 就只好自動使用政治板的標準. 謝謝 -- O'Holy Night, the stars are brightly shining, it is the night of the dear savior's birth. Long lay the world in sin and error pining, til' he appeared did the soul felt its' worth. A thrill of hope the weary world rejoices, for yonder breaks a new and glorious mourn. Fall on your knees, oh hear the angel voices, o'night divine, it is the day, the savior is born. O'night, o'holy night, the night divi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73.9 陰森/啞太 固網 2007二月起我家換了modem 140.112.200.XX 國立台灣大學 (尾數與第幾個插孔有關) 147.8.41.242 香港大學 2006 07/28~08/17 218.184.108.4 陰森寬頻的舊modem (To whom it may conce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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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大部分的論述我都同意,但請容我表達對您處理態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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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不同意見。根據板主您上次於推文中的裁示,以及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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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我很清楚、理解並體諒您調和鼎鼐、促進良性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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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與苦心,我也由衷表示支持。惟您此二次發言中,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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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您認為不佳示範者均為TonyDog兄,您並未同時列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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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戰中luciferii兄用字遣詞及行文語氣裡亦有相同、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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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或大於您所舉TonyDog兄之不良範例。我願意相信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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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是不偏不倚處理板務,您之所以未舉luciferii兄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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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無心之舉、或您認為舉重以明輕、或舉輕以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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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此不免使論戰之任一方感到UNFAIR,乃至日後另覓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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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闢戰場再啟戰端。finavir友應是極佳之例,其此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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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過火,畢竟fxxx、shxxxxxx等字已為情緒性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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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認為這是アンフェアにはアンフェアを的必然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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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再回到論戰源頭,finavir友不也是客氣、開心、謙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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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個人經驗以增進板友的瞭解?而今他為何又會忿而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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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海文章?這難道不是unfair to unfair的必然發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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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認為板主沒有出來主持公道,唯有自力救濟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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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繼續發言,我回溯了整串相關發言,發現板大於313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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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試著於推文中處理,這也是您首次且唯一對luciferii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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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類似警告性裁示。我們比較板主對T、f、l三位板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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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處置,則在次數、輕重等量度上似有略顯失衡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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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希望增進本板討論風氣,都希望凝聽各方前輩高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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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冒昧發表小小拙見,提供版大參考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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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根本不知道大家到底在吵什麼.腦袋變漿糊了.我只知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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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再看到"人身攻擊".如果不同意某種說法.直接說"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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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提出自己的論點.就事論事即可.或許我不知道大家在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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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的原因是因為看到類似個人批評的字眼我都跳過不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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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版主只要讓新仇舊恨之類的東西畫上休止符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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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還要繼續這樣在推文寫文章嗎?實在看得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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慚愧 正如您所說,我舉例是舉自己記得比較清楚的,而最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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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自然是比較清楚...在此略向東尼桑致歉 因為在下舉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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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未做"平衡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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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道歉我接受,不過也誠懇建議您下台一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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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您是一個失職的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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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友失控反擊,送公海,大家沒意見。版主失職,請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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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這已經是一個長期的畸形現象了。應該繼續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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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 所以現在起 準定下了 以前就是算我錯 責任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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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再起 照章行事 這整件事對我來說也是上了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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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來 這整件事情 對我來說其實沒有什麼藉口 一再的容忍 本來是希望一些人在軟性勸說之下能夠多少有些自制(是,在下有點期望過高) 畢竟能夠言之有物的人都有一定的程度,自然會很希望這樣的人能夠自重自愛 可惜並未如我所願 在下當當時覺性還不夠 未能預見會有此後果 所採取的措施 (或,一些人認為這是沒有措施) 並不足以平息戰火. 在下當時的判斷不夠好 我想說的是,如果就安全起見,實在應該馬上公告說大家都不要回了,這樣是保守的做法 不過這樣的話就失去了讓議題繼續深耕的機會 (而我又要憑什麼判斷這個議題有還有沒有價值呢?) 而我選擇了相信板友 當然,事後來說我當時的想法還滿天真的. 總結來說,這一週來的兩串議題對我而言確實是一項教訓 各位給我上了寶貴的一課. 往後我相信,有了這次的經驗,我只有可能做得更好, 因為,經過這次,大家和在下都知道了這裡需要"到什麼程度的規範", 需要執行到什麼地步. 以前多少有一些不明白的,受人質疑的. 我只能說,規則還有人都是不完美的 但是,每遇到一件事情,不論最後怎麼解決得怎麼樣, 至少至少,可以做到的是不要再讓它發生. 經過這一次,也可以當成是把一些以前不清楚的,沒有經驗的事情都弄清楚的寶貴機會. 我這回處理得不好,但是我對自己的學習能力還有一點信心,沒有下一次了. 總之,請期待一個更好的翻譯板 懇請舊雨新知繼續光臨惠顧 謝謝各位指教 ※ 編輯: egghead 來自: 123.192.73.9 (02/11 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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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您還是沒看懂版友的意見。並不是叫您叫大家都不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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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而是您要針對違反版規的言論做出應有的處理。而不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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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處理的時候不處理,而處理的時候又戴了偏光鏡地只處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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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另一邊的言論則完全放任。等到大家覺得您處理不當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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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又說那是因為「相信版友」所致。這種說法實在太荒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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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替自己處理不當的行為開脫之外,還把責任怪到版友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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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最重要的是:您沒有公平、一致地執行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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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偏頗地,該處理的言論不處理;而後再說是版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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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07:56, , 47F
能不能請您不要再插手管這個版了?讓TheRock來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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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您,可不可以讓賢呢!我們要的只是一個公平的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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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絕得對你很抱歉 因為我一時疏忽讓你絕得我處理事情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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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同樣的 我對別人做的事情你沒有看見而已. 我沒搞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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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意思. 總之,我對大家都一樣客氣,也一樣信任.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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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樣的話,昨天luciferii又發一篇文章,又重複人身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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擊版友為「字典派」,同時對於相關批判認為是「找碴」,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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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刪文之外,是否有切實執行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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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不友善」的回應,如果您真的有公平處理,再參照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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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04:56, , 56F
第 3120 篇您的推文,luciferii是否應送進公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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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04:57, , 57F
02/12 04:57, 5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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懇求您,至少到組務版新增 TheRock 兄為第二位版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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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堅持不願意讓賢的話,至少多一位版主會比現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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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為這個版好的話,請讓賢,或是增加第二位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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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凌晨的文章我想一下要怎麼做. (熬夜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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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希望版主可以「以社稷為念」,日後公平治版。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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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gghead 來自: 123.192.73.9 (02/12 07:55)
文章代碼(AID): #15pKMmxI (translator)
文章代碼(AID): #15pKMmxI (transla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