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twinlight徵人文之爭點與處分理由

看板translator (翻譯接案)作者 (捕夢捉影)時間16年前 (2010/03/24 00:3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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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0.3.23 公告主旨:針對該文之爭點與處分提出說明 ─────────────────────────────────────── 公告內容: 一、是否刪文部分: 1.原板規適用: 本板明列之費率,並非刪文之直接標準。 此觀該規則第三點(以上建議費率僅供參考。發案者預定支付之報酬或其可運用預 算縱然未達前述費率,其在本板徵求譯者之權利不受影響)自明。 2.特別規定一: 至置底文「我怒了!...必砍」,明訂之刪文要件則為: (一)外譯中:A4 每頁未達新台幣二百五十元者。 中譯外:A4 每頁未達新台幣三百五十元者。 (二) 1.內容無重大變動,刪除舊文發新文,手動置底者。 2.要求譯者具碩士以上學歷,而其提供之費率有下列情形者: 外譯中:未達本板置底最低建議費率。 中譯外:未達本板置底最低建議費率七成以上。 本案,twinlight徵人無對碩士以下學歷設限,無第二項之適用。 至第一項,依照MS.Word軟體之預設排版,中文字一頁約一千字。 依該徵人文之最低限870計,尚超過此標準兩倍有餘。 3.特別規定二: 至置底文「宣戰期間...最低預算」之宣示,意在確實剔除低價爛案。 「載明預算」之主旨,有助控管與透明化,於比例原則之適當性、必 要性、與權衡性三點均尚稱妥適。 然,同文件第二點:「二、徵求文之翻譯報酬或最低預算未達本板最 低報酬水準者,刪。」對案主之徵人權利,增設板規所無之限制。前 板主曾表示該規定效力乃源自板規第十二點之板主緊急處分權。唯觀 其要件: (1)於本板進行之討論有參與者相互人身攻擊、嚴重離題之情形,或 (2)有發生前述情形之高度可能性,或 (3)有其他嚴重影響板務運作之事件發生 均難適用於一再提升費率標準之處分理由。 (是否豐厚乃屬一事,但若要稱行政院之建議費率達「嚴重影響板務運作」 之程度,恕難苟同。) 再觀其處分裁量範圍: (1)公告禁止板友回覆或發表特定文章,或在特定文章下推文。 (2)公告禁止板友回覆或發表與特定討論主題有關之文章,或在其有關文章下 推文。 (3)公告禁止板友回覆或發表任何文章,或在任何文章下推文。 (4)其他為重建本板討論秩序,所為一切合法、合理、合情,且合乎比例原則 之緊急措施。 亦均限於導正討論風氣之處分。與費率無關。 結論: 原置底文〈宣戰期間...最低預算〉第二點:「二、徵求文之翻譯報酬或最低預算未達本 板最低報酬水準者,刪。」之規定,於板規第十二點緊急處分之要件與處分範圍均有未合 ,並對案主之徵人權利,增設板規所無之限制。自即日起,暫停適用。 二、板友Lifegetter違規事項 板友Lifegetter於推文中使用「壓榨」字眼, 並緊接質疑口吻連續發問與糾正twinlight之發文, 違反板規第九點第一項與十項。 而對中文/英文計價之理解,twinlight已有說明, 在下斗膽認為若有認真瞭解,應能掌握其脈絡。 L板友卻以難稱和善之態度推文,違反板規第二點。 衡酌其出發點為譯者利益,情節並尚屬輕微, 數罪併罰,予以警告一次。 三、對twinlight回應之闡釋 板友似對其回應有疑義,故再下以一己之理解略為說明。 1. twinlight:to"TheRock"-1300元/千字為下限(是指中文字) 此行推文應為回應TheRock板友對其未達最低標準之質疑。 該敘述為本板之建議費率最低標準(以中文計)。非謂其本身徵人價碼。 2. twinlight:po的是主計處公告價位,以英字計算, 文筆好字數多就錢多 此行前段經查明確實。後段則有問題,已於推文點明。並請改正此想法。 3. 其論點似為:中譯英之成品字數可能較原文多。依此,徵人方所採之英文 計價,報酬水準將較本板板友以中文計價為質疑基礎的情況要高。 以上為個人觀察到之誤會點澄清,謹供參考。 四、備註 老話一句。請指教。 --------------------- 我準備被電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224.139 ※ 編輯: DreamPursuer 來自: 61.217.224.139 (03/24 01:18)
文章代碼(AID): #1BgEqxS2 (transl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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