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98年之後的所得稅與投資型保單

看板CFP (理財規劃)作者時間18年前 (2007/08/26 22:00), 編輯推噓3(301)
留言4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請問各位先進 若將問題簡化為海外所得課稅問題 在98年之後 投資型保單分離帳戶部分贖回是否也記入個人所得 因為若政府對海外所的課稅 應該也不會放過投資型保單的分離帳戶吧 若是想把投保當作投資平台 因為單筆投入一次是5% 那如果不納所得稅怎麼算都合算 請問這個方法行的通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4.83

08/26 22:10, , 1F
哇~~ 您年收入超過六百萬耶~~ 真羨慕
08/26 22:10, 1F

08/26 23:13, , 2F
也就別人有談到 固有此一問罷了
08/26 23:13, 2F
※ 編輯: LeJames 來自: 140.112.214.83 (08/26 23:15)

08/28 01:15, , 3F
行得通 但必須繳一些保費
08/28 01:15, 3F

10/09 05:30, , 4F
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go2.tw/goz
10/09 05:30, 4F
文章代碼(AID): #16qOTsb- (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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