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勞退薪資6%自付與公司吸收有什麼不同???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 (做得到嗎...)時間17年前 (2007/05/28 01:11),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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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aoyachu (默)》之銘言: 吃光光 : 小妹我目前底薪25,500, : 可是公司每個月仍給予全勤、職務津貼、責任獎金及工作獎金共5,000的額外收入。 : 這樣投保勞保時應該以25,500(投保級距26,400)還是30,500(投保級距31,800)為基準呢? 依照法律所定義的工資意義,那些經常性給予的津貼獎金都算在工資範圍內, 以法律規定來說,第一個問題的選擇應該是2 : 我有打去勞工保險局語音系統查詢, : 發現公司僅幫我投保25,200, : 或許我每個月少被扣幾十元的勞健保費, : 但這不也相對的代表我的勞退金縮水? : 而且上述獎金是每個月"固定"領取的, : 應該算是經常性給予了吧? : 是不是我的公司根本嚴重低報了? yes,的確是被低報了。 : 我很久以前就發現勞健保投保薪資和實領薪資不合, : 問過公司人事,他們卻推托說政府朝令夕改, : 還是應該以公司政策為準,不該相信政府那一套...。 : 而且公司內許多前輩似乎也對於這樣低報的情形感覺不痛不癢... : 一直都很想向勞工保險局舉報, : 但之前聽說勞保局擔心有所謂的黑函, : 因此一概不接受匿名申訴。 : 也就是說要檢舉的話都要提供姓名身分證字號等, : 這樣被公司知道的話, : 不就可能被迫面對惡性革職的情況嗎? : 感覺很不保障我們勞工耶... 如果擔心勞保局不接受匿名申訴,妳可以試試看向勞動檢查處申訴, 我忘記可不可以匿名申訴了= =a,不過可以以家人名義或朋友名義去申訴, 通常只要勞檢處那邊獲報,勞檢員就有義務去被檢舉的工作場所做勞動檢查。 或許這種方式可以讓員工比較放心吧(?),以上建議與回答僅供參考。m(_ _)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40.12

05/28 02:03, , 1F
我記得勞動檢查,只有查工安、超時等等之類的…
05/28 02:03, 1F

05/28 02:20, , 2F
名義上勞動檢查主要是檢查勞動條件有無不法 但可在申訴內
05/28 02:20, 2F

05/28 02:21, , 3F
中一併提到,只要有反應給勞檢員 勞檢員應該會一起調查的
05/28 02:21, 3F

05/28 02:22, , 4F
這種方法也可以讓雇主害怕 也對在職員工較無傷害
05/28 02:22, 4F

05/28 02:23, , 5F
另外補充,勞檢申訴可以匿名 :)
05/28 02:23, 5F
文章代碼(AID): #16MRlKWe (CareerL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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