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勞退薪資6%自付與公司吸收有什麼不同???
※ 引述《chaoyachu (默)》之銘言:
吃光光
: 小妹我目前底薪25,500,
: 可是公司每個月仍給予全勤、職務津貼、責任獎金及工作獎金共5,000的額外收入。
: 這樣投保勞保時應該以25,500(投保級距26,400)還是30,500(投保級距31,800)為基準呢?
依照法律所定義的工資意義,那些經常性給予的津貼獎金都算在工資範圍內,
以法律規定來說,第一個問題的選擇應該是2
: 我有打去勞工保險局語音系統查詢,
: 發現公司僅幫我投保25,200,
: 或許我每個月少被扣幾十元的勞健保費,
: 但這不也相對的代表我的勞退金縮水?
: 而且上述獎金是每個月"固定"領取的,
: 應該算是經常性給予了吧?
: 是不是我的公司根本嚴重低報了?
yes,的確是被低報了。
: 我很久以前就發現勞健保投保薪資和實領薪資不合,
: 問過公司人事,他們卻推托說政府朝令夕改,
: 還是應該以公司政策為準,不該相信政府那一套...。
: 而且公司內許多前輩似乎也對於這樣低報的情形感覺不痛不癢...
: 一直都很想向勞工保險局舉報,
: 但之前聽說勞保局擔心有所謂的黑函,
: 因此一概不接受匿名申訴。
: 也就是說要檢舉的話都要提供姓名身分證字號等,
: 這樣被公司知道的話,
: 不就可能被迫面對惡性革職的情況嗎?
: 感覺很不保障我們勞工耶...
如果擔心勞保局不接受匿名申訴,妳可以試試看向勞動檢查處申訴,
我忘記可不可以匿名申訴了= =a,不過可以以家人名義或朋友名義去申訴,
通常只要勞檢處那邊獲報,勞檢員就有義務去被檢舉的工作場所做勞動檢查。
或許這種方式可以讓員工比較放心吧(?),以上建議與回答僅供參考。m(_ _)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40.12
推
05/28 02:03, , 1F
05/28 02:03, 1F
推
05/28 02:20, , 2F
05/28 02:20, 2F
→
05/28 02:21, , 3F
05/28 02:21, 3F
→
05/28 02:22, , 4F
05/28 02:22, 4F
→
05/28 02:23, , 5F
05/28 02:23, 5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4 篇):
CareerLady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
25
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