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專利

看板Design (設計板)作者 (橘子汁)時間13年前 (2011/05/14 14:49), 編輯推噓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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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就是我說的扼殺動機,抄就好了,不必創作,原來會創作的,不再創作了... : 抄來抄去就好 : 但是設計不會接受完全一樣的東西還稱為設計,不同了就是不同了 : 文章看完了,因為網路上一樣的作品很多,貼來貼去,你就不看別的文章了嗎? 你根本沒有看懂我的回文,你祇是看完而已。 網路上的轉貼,不管是小說、奇文軼事,幾乎都不會聲稱那是貼的人的原創 更甚者許多人會附上來源 這不叫抄襲,最多叫做盜轉 你要不要先去搞清楚什麼叫做抄襲再來討論? : 就不再有創作的需求了嗎? : 即使是雷同的,設計理念也要有個道理能說的出 : 光這點 就是經過智慧的轉化,再一次的發想了 我沒有要跟你討論這種曖昧的情況好嗎?關於參考、致敬或取材我們有非常多的爭論 但我說的是真正的抄襲 而不是要跟你討論那些「可能是抄襲的東西其實不是抄襲」 如果你想說的只是「不要動不動就以為別人抄襲你好嗎?」 那我雙手贊成,這個討論可以結束了 -------------------END------------------------------------------------------- : 但難道好的作品的價值 會因為人格的缺陷而減損了價值嗎? 好的作品就是好的作品 但你所看見的美好的反饋以及經濟上的收入都不會回到原創者身上 身為一個創作的人,發生在自己身上除了遺憾,不能據理力爭嗎? 消費者真心的喜愛以及薪水,對我來講都是非常重要的東西!!! : 我們兩個的點不同處在於 : 你舉的例 都是完全的抄襲 : 抄襲(延用?)創意與元素 與 複製作品是不同的 : 我說的是想法被別人延伸並且修飾 本段回應同第二段 : 並且我並沒有姑息抄襲或認為抄襲是可以的 你沒有?你沒有說"這是理念的推廣所以應該高興"? 在我看來,這是多少人為抄襲者護航的說法? 我自己有在寫網路小說,網路小說關於抄襲的爭論永遠不休 這個說法幾乎每次都會被護航者拿出來說,所以我看到你這句真的非常倒彈 如果對方是參考,這句話還算可以理解,但是當對方是抄襲的時候, 沒有任何理由可以幫他說話,幫他說話不是姑息是什麼呢? 我來列出一些關於小說抄襲者或護航抄襲者常說的話吧 1.人家抄你是欣賞你你應該高興 2.抄的還比原創比較好,我會繼續看 3.我喜歡的部分不是抄襲的部分所以沒差 4.只要有得看就好,抄或不抄的不要來煩我 5.那個說自己原創的以為自己很有名是不是? 這是網路上關於小說的抄襲常見的護航,但你有沒有覺得是曾相似 對設計的抄襲,幾乎有一模一樣的護航論點 不同的是,我們不能跟消費者筆戰、爭論,幾乎只有兩個選擇:對簿公堂和容忍 對於金魚是不是抄襲大家心裡自有一把尺,但我認為不需要抨擊對簿公堂的行為, 因為這會使將來有人懼於捍衛自己的權力,特別是那些沒有名氣和金錢的人 如果連設計人自己都沒有捍衛自己作品、排斥抄襲作品的勇氣和作為,那多令人無奈 : 你說的喜字例 如果能站的住腳 自然該去爭取看看... : 但如果沒有呢? 這個例子正是我說的專利或著作權或商標之利刃, : 除了實質傷害 也會有說法的傷害 就是我認為的濫用... 濫用的是人,立法的立意是好的 商標法、專利法與著作權法的存在基本上是確立了市場公平競爭的本質 但任何好東西都可能遭人濫用 : 如果原創的功能真的很好,一定要拘泥必須原創而去改變嗎? : 甚至自己的東西有點雷同就整案迴避放棄嗎? 我以前寫過一篇網誌,叫做"如果抄襲是一種策略" 我在一個老師那裡得到答案,現在我用這個的簡短對話回應你這邊的問題 -- 「如果設計出來跟某某某很像,沒有關係嗎?」 「沒有關係,如果那就是你需要的,」趙老師如是說,「所以我說中間的過程非常重要 。」 老師說的過程指的是:找尋問題、分析問題、收集資料、歸納解決方案的過程。經過這些 過程,如果最後得到一個和別人相似的答案,那也無所謂。那就是該有的答案。 就像是 1+1=2 3-1=2 一樣。 那就是解決問題的方式,就是應該有的方式。 這個時候根本沒有抄襲與否的問題,只有程序和策略正不正確的問題。 -- 但是我認為這並不是這篇文的重點就是了,我會回應這篇文 是因為我認為你把問題都簡單化為「不要以為大家都抄襲你好嗎」 : 我並沒有把這些事情特別定位在剽竊之上 : 只是單純的認為 如果是好的 散佈出去不是很好嗎? : 被負面的利用是必定會出現的 但不是絕對只會有這樣的結果 : 大家寧願只想保住自己 不願意承受風險讓自己美好而被認同的作品播出去嗎? : 你不想讓你的東西被學習 : 難道不會想學習別人的東西嗎? 看完這段,我只覺得你把技術、外觀上的抄襲,和理念的認同、延伸混在一起。 這是完全不一樣的事情。 : google wiki 為什麼有這麼多人,即使有些不專業,或只懂一點點,都願意分享... : 這麼藏,不也難怪被剽走,全世界不會有人知道你曾有過這樣的IDEA? 我認為你所舉的這兩個例子和我們討論的相距甚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5.188.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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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他太想讓自己作品被散播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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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不是以他的名字發表也好,他希望別人看到自己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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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這種想法會出現在剛踏入界、還沒代表作的新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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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渴望成名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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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版 #1DpaLux0 不知道那個原PO把這個想成是抄襲還是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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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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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7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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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前, 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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