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勿將Normative Economics偽裝成Postive Econ …

看板Economics (經濟學)作者 (歐吉桑留學生)時間17年前 (2008/08/02 23:00), 編輯推噓8(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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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路過..對於是非對錯不予評論 我也不是版主 所以以下意見乃是我個人的 Normative ---- 最近有幾篇文章會讓我覺得這邊是不是變成政治版或是恨版 這邊是經濟版 在敘述一個現象的時候 請記得經濟學原理第一課所學到的 請務必要區分Positive Economics與Normative Economics 不要將你個人的意見混在事實之中 ※ 引述《WoHenSwai (我很帥)》之銘言: : 中華郵政改成台灣郵政 : 花了一千兩百萬 : 台灣郵政又改回中華郵政 : 花了八百萬 : 這樣GDP增加了兩千萬嗎 : 如果是的話 : 那就每隔一段時間改一次不是很好嗎 以GDP的算法而言 這800萬的確會進到GDP裡面 如果"是"的話 並不代表每隔一段時間改一次會很好 這裡不是法庭 建議不要用這種引導式的言論 : 推 kkkk123123:我覺得要看支出的細項 123.240.234.144 08/02 14:48 : → kkkk123123:如果因為改名而有增加支出=>有+GDP 123.240.234.144 08/02 14:48 : → kkkk123123:如果只是消耗原本的東西=>沒加 123.240.234.144 08/02 14:48 這也是經濟學原理就會學到的課 在計算GDP的時候 可以用收入面 也可用支出面 你不必管他支出細項 只要問 換招牌需不需請工人來裝? 印新的文件需不需要發包給請印刷廠? 有沒有人因為這樣做到生意? 當然 如果他們的員工自己搞定 那可能就不會算入GDP 但新聞也就不會有1200萬這樣的數字出現 ---- 作者 humorless (休摩里斯) 看板 Economics 標題 [請益] 錢不能解決的問題 時間 Thu Jul 10 20:40:37 2008 (略) >>多賺錢沒有錯,亂花錢才是罪過吧? N年前職棒正熱的時候 我在一個談話性節目上聽到一個宗教人士批評 台灣不應該發展職棒 因為對社會沒有助益 而我上個月和一個女性朋友吃頓飯 花了一兩千塊 昨天也和另一個女性朋友去東區吃飯 加上搭計程車的錢 一千塊也跑不掉 請問我的行為是否也是罪過? 還是說在這不景氣的年代 我不花這些錢 造成這兩家餐廳 計程車司機少了我這份收入才是罪過? 還是說我化了這些錢造成物價波動 所以是罪過? 這篇文章已經有版友做了非常好的解釋 我要說的還是回歸到我的標題 哪些屬於"現象"?哪些又屬於"意見"? 請記得分清楚 切勿混在一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186.199

08/03 12:06,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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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12:37, , 2F
我覺得自己搞定不一定就不會出現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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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12:38, , 3F
所以才有了那樣的問題@@ 不過你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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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率是比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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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18:37, , 5F
推,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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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18:39, ,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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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18:54, , 7F
推薦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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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19:09, ,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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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19:57, , 9F
推薦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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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23:27, , 10F
記得Mark Blaug經濟學方法論第一章就有提到
08/03 23:27, 10F

08/03 23:27, , 11F
要把Normative跟Positive分開是有難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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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4 01:54, , 12F
我反對 描述一個現象的時候 不可能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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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跟主觀意見分開 這是哲學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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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象跟意見是不可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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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8b7Pz1H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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