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律師考試規則部分條文修正通過消失
※ 引述《james830212 (刺客還有減速,只7是被攔)》之銘言:
: 剛剛在某粉專看到的
: 沒想到居然這麼快明年就實施...
: 幹
: http://i.imgur.com/aCLp7oK.jpg
要限縮OK呀
我比較不解的是
用分數限縮是什麼智障邏輯
如果你說有個題庫 考題固定 就看有沒有讀書 那用分數OK
可是律師應該是 所有考科中變異數最高的
隨便問你兩題修法意見 可能最低分就差二、三十分
這在法科考試非常常見
而20~30分可能意味著5%
也就是某年你已經考了5%左右 抱歉 被刷掉
你同學去年考 考10%錄取了
別的考科不敢說 法科會特別常見
要限縮要把關學生素質OK 但是不要讓考生處於懸而未決的狀態
是不是以後為了錄取 什麼冷門題都要會?
不然幹掉再多人都可能不錄取?
再者 如果你要篩選 其實像去年分數比較高 其實妳設門檻有設根沒設差不太多
這樣你篩選的意義何在?
讀法律講最小侵害
你怕律師素質降低(雖然大家都知道就是砍名額)
設個主科要7% 8% OK
律師這種考題開花 漫無邊際 隨便出幾個修法或是文章題分數就狂降
沒達到分數不表示程度就比較差
律師學人會計師或選擇題庫出的醫師國考用及格制
對考生的變異性、安定性與篩選的鑑別度 都不如用百分比來算
我覺得不太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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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194.1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02376966.A.4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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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因為考選部名義是要強調主科要有一定水準(雖然目的大家都知道砍名額
其實基測學測sat托福等等 都是用百分比當作計算依據
因為每年考生平均素質會比考科難易度變異性低很多
設400可能最後也是平均7 8% 但為什麼要讓考生承擔龐大的波動風險?
※ 編輯: valender (111.250.194.141), 08/10/2017 23: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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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比較難的100年 錄取分數467 500分約3XX名
商法滿分200算得100(新制除二就是50) 國文算60 表示 扣掉商法50(100-50)和國文
是不錄取的
也就是題目難的年分 錄取人數只有250~300
但是近年分數較高 假設平均505 扣掉選考50國文60 其實平均也差不多有400
估計可能900變成700~800左右
所以也就是這制度改下去 可能最後平均也是600人
但是要就直接改成比例7or8%
現在這樣改 等於每年錄取可能是250~800
大家玩抽抽樂
以後考250名的 在過往名額較多都有接近司法官的程度 也照樣被刷掉
這制度真的很棒
※ 編輯: valender (111.250.194.141), 08/10/2017 23:23:41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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