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就業] 給負責大陸HR業務及想去大陸工作的法律 …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時間17年前 (2007/09/18 07:49),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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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orisPtt (一起看月亮)》之銘言: : ※ 引述《kshsbug》之銘言: : 前文恕刪.. : : 2.契約種類 : : 可以分成定期契約和不定期契約 : : 定期契約沒有長短限制,但如連續工作滿10年就可以轉成不定期契約 : : 另外同一公司和同一員工頂多只能簽2次定期契約,第3次一定要簽不定期契約 : : 現在大陸的人資工作者都建議資方可以採用1-3-不定期,或是3-5-不定期 : ^^^^^^^^^^^^^^^^^^^^^^^^^^^^^^^^^^^^^^^^^^^^^^^^^^^^^ : 請問是1-3個月還是1-3年定期or不定期??傻傻分不清.. 我猜kshsbug的意思應該是 第一次簽一年 表現良好第二次簽三年 如果四年都ok的話 下次就簽不定期契約 另外一個依此類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210.34.42

09/18 09:25, , 1F
喔 你得到這個點!!!
09/18 09:25, 1F

09/18 10:07, , 2F
終於弄懂了,謝啦 :)
09/18 10:07, 2F
文章代碼(AID): #16xnA3Ir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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