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發問] 資遣對個人之後求職的影響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yawns)時間17年前 (2007/11/19 03:57),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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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stala (我要去seattle)》之銘言: : 請問各位大大 : 若公司已開勞基法第11條第5項 離職證明 : 對於之後的求職 是不是非常不利 除非未來的公司會知道,不然影響是還不大 若公司真的是寫勞基法第11條第5項那不就代表 公司認為你能力不足,不足以適任工作,這樣不就表明說你能力不足 這樣心情會好嗎?? : 公司除了打去前公司徵信會得知是被資遣以外 大部份公司徵信只是會確認你是否真有此人,是不會問太多的 : 公司可以自行去勞保局 : 或有任何機關查詢到此人之前某工作是被資遣的嗎 百分之90不會,因大部份人資沒那摸閒,又不是身家調查..... : 被開了勞基法第11條第5項 離職 : 會不會像是犯罪紀錄一樣 永遠跟著 且只要查就查的到的求職汙點 ^^^^^^^^^^^^^^^^^^^^^^^^^^^^^^^^^^^^^^^^^^^^^^^^^^^^^^^^^^^^^ 又不是被判刑!! : 先謝謝各位的回覆 : ※ 引述《yawns (yawns)》之銘言: : : 建議你 : : 請公司幫你開非自願性離職證明,你可去申請失業給付,安排就業,若在一定的期間內找 : : 到工作,也會有一筆獎金,這些是你的權益,你應該爭取的,不爭取便宜的都是公司, : : 非自願性離職證明可請公司幫你勾勞基法第11條第4項,千萬不要讓公司勾第11條第5項x : : 這樣做對自已才有保障,若不請公司幫你開,以後求職時若公司打去前公司徵信時,公司 : : 也就會有其它理由說你是因個人原因而被開除,而並不是被資遣.. : : 況且公司要不要通報與你無關,不通報政府機關自然會發函給公司,這你並不用替他們覺 : : 得麻煩,況且他們也都請你走了..所以要爭取自已應有的權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8.65.237

11/19 22:25, , 1F
同感。反正你還是要繼續找工作阿..被查到就被查到..so what
11/19 22:25, 1F
文章代碼(AID): #17G9asvp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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