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定期契約勞工資遣疑問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囧囧有神)時間9年前 (2016/06/02 12:34),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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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有兩位一年一簽的定期人員,服務期間皆無中斷,已在公司服務八年 從事的是與政府簽專案的現場支援工作,今年因為沒有簽到案子所以無法再續聘 原本的合約是簽到7/31,但專案會在6/30就結束 兩位員工目前在向公司爭取應給予資遣費 就我個人的理解,員工不間斷的在公司服務,基本上已應視為不定期契約 所以如果當時簽約到7/31而要求員工在6/30即行離開,則應給予按總年資計算的資遣費 不知我的理解是否正確? 另外想請問一個延伸的問題, 若因為專案收尾的原因請兩位協助到7/31再離開,這樣的話就沒有資遣的問題了嗎? 如果我是這兩位員工,因為多做一個月可能拿不到資遣費,那我絕對不會留下來 但如果做到7/31定期契約結束日請他們離職還要給予資遣費,感覺又有點難說服老闆 不知道有沒有板友有相關經驗,操作方式是如何呢? 先謝謝願意分享的板友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1.179.2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464842091.A.4B2.html

06/03 23:36, , 1F
你的理解是對的
06/03 23:36,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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