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主管和員工爭議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帥阿伯~)時間9年前 (2016/08/05 14:33), 編輯推噓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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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上各位先進好~~ 以下案例請各位幫我分析一下 今天有一個員工認為生產主管工作分配不均 甚至有針對性的指派工作 但是工作事項都是合理工作範圍內的事項 所以放話說要寫存證信函給該主管 爭執過程中,員工有用到"我不爽做","不服"字眼 生產主管有提到"你可以拿離職單來給我簽" 請問以上案例 1.員工寫存證信函對公司或是該生產主管有何效力? 2.這樣可以拿非自願性離職證明嗎 經驗不足~向各位請益 先謝謝各位先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106.23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470378814.A.5A2.html

08/05 17:15, , 1F
存證信函僅是通知對方有此事件,無任何效力
08/05 17:15, 1F

08/05 17:16, , 2F
非自願離職為被資遣才可以拿到,而且要由公司開
08/05 17:16, 2F

08/05 17:23, , 3F
這樣來說還需要協調嗎
08/05 17:23, 3F

08/06 00:14, , 4F
沒說怎麼針對.只看到文裡寫員工嗆不幹..
08/06 00:14, 4F

08/06 00:17, , 5F
認真的話.找第三人仲裁,要雙方都能聽他說的人最好
08/06 00:17, 5F
文章代碼(AID): #1Nf3C-MY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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