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薪資問題

看板HomeTeach (家教-徵老師)作者 (嗡嗡)時間12年前 (2013/03/07 16:40), 編輯推噓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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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iego99 (誰是我的小天使?!)》之銘言: : ※ 引述《ianweng509 (嗡嗡)》之銘言: : : D大你知道若P則Q,如果P是錯的,不管Q有沒有正確,整段論述都是真嗎? anyway這整句話 : : 也不需要用到這些課本上的東西,可能是我表達方式不好,我的意思是說『家長最後決定 : : 的結果,跟他PO在版上的資訊根本不須相同』,就好比說我今天就想要一個女生來教,但 : : 勞基法規定說不能有性別歧視,所以我PO的資訊就是男女皆可,但篩選的時候,我一定會 : : 把男生都篩選掉。(這個例子夠明確了吧QQ) 可能是我的大標題下的不好,讓D大你誤會了 : : 這邊的假設一,我純粹只是要表達這一點而已。 : 首先,不能有性別歧視是規定在就業服務法裡面,罰則是新台幣30萬以上。 搜哩我的錯,我以為是勞基法。 : 第二,你的假設p是錯的,那提那麼多都沒用處, : 就像你說的,最後的確是獲得了比原訂還高時薪的案件, : 但不代表別的老師就也是一樣可以這樣接到案件, : 也就是說無論最後有無接到案件,在你的錯誤假設下,整串都是正確的。 : 我想在邏輯學上我應該是比你更清楚才是。 那我們就沒有討論的空間了,因為我也說了,我的論述重點就在於我的前提假設是對的情 況下,你既然不同意我的假設,那我也無法說什麼,只是這個假設大大你有辦法找到反例 嗎? 有的話願聞其詳。 : 第三,這串主題不是在說薪資嗎? : 你說資訊是男女不拘,接著家長把男老師都篩掉, : 同樣的道理,資訊是500以上,家長一樣能把超過600的篩掉, : 是這個原因讓你認為限制薪資範圍是沒有意義的嗎? 對你講到重點了資訊是500以上,家長一樣能把超過600的篩掉,但是如果你po 500~600 很可能700的就不會寄信,但你po 500以上,700就有可能會寄信,而700的要是各個能力 都很優秀,家長搞不好也會接受阿,那薪資範圍有意義嗎? 這邊拜託不要再來戰我"有可能、搞不好" 這邊全部都是我的假設一阿QQQQQQQQQQQQQQQ : 第四,你的假設很難被我同意, : 你有可能獲得案件,同樣的,也有可能無法獲得案件, : 用這點來反駁薪資上下限沒有意義似乎找不到着力點。 對,你還是說到重點,就是有可能無法獲得案件。天啊這段話我要打第三次了= = A.假如今天一個700先生,他500~600跟500以上都會丟,那麼這兩種方式對他來說沒有差別。 (↑就是假設二) B.但今天如果700先生像我們一般大眾一樣,乖乖安分守己,那他就只會丟500以上 (↑就是放寬的假設二) 但因為在假設一成立之下,B相對於A來說,少掉了"有可能獲得案件"的機會,但是就像你 說的,也有可能無法獲得案件,啊我無法獲得案件也沒什麼損失阿= =(當然如果你認為 寄應徵信的時間損失非常大的話,那就另當別論。況且許多時候你寄信過去,家長會要你 來試教,通常是已經初步挑選過了,我不相信所有投履歷的,家長都會叫來試教,所以如 果你花了時間試教,卻沒有被選上,我只能說應該是你能力不足,並非家長的薪資範圍的 問題,以我本身為例,我只要有試教的,都有拿到offer。可能你又要說樣本數小,不足以 為證,但你也同樣無法佐證浪費的時間成本原因究竟是什麼,對吧? 但我卻能提出實際的 例子,來證明浪費的時間成本(被叫去試教卻不錄用)只是自己的不適任罷了。 : 第五,我加薪50/hr案件的前提下,是家長支付的薪資我已經先接受了, : 也就是家長在一開始的薪資範圍中與家長「合議」的結果, : 我從來沒想過後來會願意多付我50,所以我認為這是可遇不可求, : 這和我同不同意你的假設有相關嗎? : 注意!「薪資」是合議來的結果,而非單方規定或決定, : 而加薪或獎金都是雇主拿來體恤工作者的辛勞。 OK,你可以把這個例子去掉,我只是想拿你的例子來加強我假設一的論述而已,你覺得不 適合,OK你拿掉,但假設一還是成立阿,為什麼成立? 因為就是有這種血淋淋的例子, 資訊上寫XX~XX,可是最後的offer卻超出這個價格,所以我合理推論假設一成立,因為家 長的確會接受超出範圍的價格(這邊有點有趣的故事,可以由兩種信仰來證明這個推論成立 第一種是統計學的MLE,MLE的信仰就是你今天會看到這件事情,表示他發生的機率是最大 的;第二種就是歸納法,我看到不只一次的這種情況,所以我歸納出假設一。歸納法的信 仰比MLE(統計學)來的強烈,但這只是我的信仰。你也可以有你的信仰,像是"凡事沒有偶 然;有的只是必然",將一切都丟給命運來決定,很明顯只是因為我們的信仰不同,所以 你沒有辦法接受假設一) ←以上關於信仰的說法來自我的大學教授,有興趣歡迎站內信我 說不定能切磋出不同的想法! : 第六,有可能有可能有可能,為何你不嘗試探討不可能的情況呢? : 你的認知中,因為700元去應徵500~600的案件是有可能獲得試教機會且接案, : 而去說明這些人根本不需在意時薪限制, : 但實際上只要徵師者把文章薪資改成500~700,也就是他預算能及的位置, : 這位700先生的競爭者會增加多少,不可能的機會是不是更高了? 你還是不懂我在說什麼,今天我們要探討的是"XX~XX"跟"XX以上"哪個方式比較好 你的說法變成在討論500~600跟500~700兩個不同的範圍,這不是一句廢話嗎= = 統計當中信心水準100%沒有意義你知道嗎? 當信心水準100%代表你的估計區間要包含 所有可能的樣本空間,才會100%命中,所以我才說109~1000000的時薪是在調侃,這樣 可以懂我的意思嗎,不然你請我擔任家教教你統計也可以XD : 第七,何謂變相議價?今天徵師者按照預算將文章發出, : 你認為自覺時薪超出預算的老師會有機會嗎? : 真正的變相議價應該在於, : 時薪1000教出來的品質卻與700的一樣, : 這邊才有議價的價值吧! : 要不然徵師者的預算時薪給了,應徵者期望時薪給了, : 兩者間重複的範圍才是真正的議價空間阿。 就是有機會阿阿阿阿阿,就是假設一阿阿阿阿阿 好我不想跟你爭論這個,這在我們討論的重點也屬枝微末節, 你認為是那個意思就那個吧QQ : 反例喔,家長決定薪資,然後老師認為薪資不夠,你不覺得這樣是鬼打牆嗎? : 再聲明一次喔,無論是家教或各種行業, : 「薪資」是合議而來的,絕非是某一方去決定。 : 付的開心,教的也開心才是最重要的。 反例部分你是在說第二點關於假設一的反例嗎? 如果是的話,請見第五點的回應 那這邊換我請問你了,你都說是合議來的,那你為什麼不肯接受"可議"這種答案呢? 我今天不是說XXX元以上哦,是直接薪資部分是"可議"or"議價" 像我之前去找工作,他都會問我希望的月薪以及時薪是多少了,外商主管等高階職位 也都是老闆問你希望拿多少(年薪),講出來雙方再來討論,阿在職場上市場上薪資都用 這種方式在談了,家教版卻不行,一定要多少到多少這種這麼死的規定,怎麼現在倒退嚕 了嗎XD 最後,D大我真的不懂為何你要追著我打,這不是在討論薪資空間嗎,照理說每個人都 可以PO文發表他的意見,大不了之後再辦公投來投票,為什麼你把他搞得像你跟我的 辯論會一樣,又不是在選總統= =這種行為在我看來就有點像是沒有辦法接受不同意見的 鄉民而已。(更陰謀論一點,假設我今天沉不住氣,腦衝酸文樣樣來,那是不是成功的使 中立的一方往你那邊靠攏了呢? 進而你的目的就達到了呢?←陰謀論而已,別想太多peace 不過反正我也不會在這版PO文,所以規定怎樣我都沒差,但我也只是希望這個版能夠更好 而已,有些規定真的太死太古板太沒有彈性,想必大家也不樂見一進來版上,看到的全是 被版主刪除的不合格文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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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推特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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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再大推特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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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6:54, , 4F
赫然發現同校 難怪比較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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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7:10, , 5F
哈哈謝啦 想法有人認同還滿開心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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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8:49, , 6F
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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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8:54, , 7F
很贊同i大觀點~尤其最後一段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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