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無住院必要 判保險不給付

看板Insurance (保險)作者 (溫水煮青蛙)時間14年前 (2010/04/15 20:27), 編輯推噓4(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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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分析 判決書從頭到底都沒有提到sewage及hunterwolf所言 「擺明要詐領保險費的舉動」! 僅就我的論點部分上色 ※ 引述《CrazyMarc (瞧!這個人!)》之銘言: : (二)郵政醫院楊育仁醫師係接受被告諮詢所出具之醫療意見,並 : 未經原告同意,而兩造系爭日額型附約復未約定是否給付保 : 險金,應以被告所諮詢醫師之意見為主,是以原告逕以楊育 : 仁醫師出具之醫療意見抗辯,難認已盡舉反證之責。 所以業務要跟客戶說明所謂醫師認定必要性住院, 是指保險公司的醫師, 而非當事人求診的醫師 : (三)被告又以卷附台北榮總前揭鑑定函文表示:「中山醫院、中 : 興醫院、衛生署台中醫院、衛生署豐原醫院,復健科住院皆 : 因其腦腫瘤及週邊神經炎病變而住院復健,學理上而言,這 : 幾次住院皆可改為門診治療,但是病患為傷殘患者在中部, : 運送至醫學中心恐交通工具不易配合(如輪椅上下)。在榮 : 總、台大復健科諸多病患,家屬期望高,多在多家醫院轉來 : 轉去(因健保給付及家屬不易照顧),在台灣之病患不像美 : 國,可在社區復健即可。病患丁○○若需復健,在台灣確實 : 需在教學醫院,所以是否門診治療即可,需從保險制度、家 : 庭立場、醫療環境等多方考量。」等語,細繹該函文可得到 : 下列結論: : 1原告系爭四次住院,學理上而言,均可改為門診治療即可。 : 2原告所罹疾病,在台灣並無類似美國可以社區復健方式為之 : ,仍需至教學醫院作門診復健。 : 3但原告為中部患者,如北上台大醫院或台北榮總等教學醫院 : 作門診復健,因原告為傷殘患者,北上運送至醫學中心恐交 : 通工具不易配合,仍有住院復健必要。 第三單位鑑定結果並不認為無住院復健之必要, 所謂門診治療僅適用美國的醫療環境,在台灣仍為理論無法實施 : (四)依上函文意旨,檢視系爭四次住院是否屬於系爭日額型附約 : 第15條第6款所稱除外不給付保險金之「療養」性質,應認 : 原告系爭四次住院,學理上僅至醫學中心為門診復健即可, : 不需住院,除非原告住處附近無醫學中心,而需至有醫學中 : 心之醫院為復健時,交通往返時間甚長時(如由中部至北部 : 門診時),始有住院復健必要。查本件原告住於台中縣太平 : 市,其一水之隔之台中市,至少有中國附醫、台中榮總及中 : 山附醫等三所醫學中心可作門診復健,而由原告住處至前揭 : 三所醫學中心,車程均在半小時至1小時之內,家人接送前 : 往門診復健,並無前揭函文所述交通工具不易配合等接受不 : 便之事實,至因健保給付因素,病患無法全部在一家醫學中 : 心接受門診復健部分,因原告住處附近既有三家醫學中心, : 不生因健保給付因素,無法在其他附近醫學中心門診復健情 : 事,是依前揭鑑定意旨,應認本件原告系爭四次住院性質上 : 為系爭日額型附約第15條第6款除外不給付保險金所稱之「 : 療養」性質,依系爭日額型附約第15條第6款約定,被告自 : 不負給付保險金之責。 此處健保給付因素,為住院不得超過30天之健保規定; 法院將北榮鑑定報告「在台灣之病患不像美國可在社區復健」 曲解為「住處附近有醫學中心即無需住院」 再以此曲解, 認定原告可在台中作門診復健,並無北上住院復健之必要 而忽視鑑定報告需住院, 且原告已住院之事實 : 二、綜上所述,原告系爭四次住院,既因其住所不逾1小時車程 : 之台中市有三家醫學中心可作門診復健,並無北上台北醫學 : 中心為住院復健必要,而原告復未舉證家屬於台中市前揭三 : 家醫學中心照顧有何困難非住院復健不可,難認系爭四次住 : 院有住院復健必要,所為住院行為應認屬於系爭日額型附約 : 第15條第6款除外不給付保險金之「療養」性質,被告自不 : 負給付保險金之責,原告依系爭日額型附約第10條請求住院 : 保險金自乏依據,既無住院保險金請求權,其依同附約第11 : 條、第12條請求給付出院療養保險金、住院前後門診保險金 : ,亦屬無理由,均應駁回。 : 三、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攻擊防禦及舉證,於事實認定 : 及判決結果無礙,茲不一一論列,附為敘明。 想要請教一下, 如果有先見之明 魏姓婦人要投保哪一種醫療險才能 cover 這四次住院復健的費用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CKun 來自: 118.161.67.211 (04/15 20:28)

04/15 20:46, , 1F
如果一開始就知道是非必要性,那麼醫療險如何能理賠?
04/15 20:46, 1F
若醫療險是為了彌補健保不足而存在 那怎麼可能健保有給付住院,而醫療險不理賠? 如果認定是詐領,那麼健保局的審核刪除早就被提出來當證據啦

04/15 21:04, , 2F
是你曲解榮總鑑定報告的內容吧,榮總都寫明無住院復健必要
04/15 21:04, 2F
榮總寫的是「學理上」可以門診復健, 之所以強調學理上, 就是實行有困難, 需從保險制度、家庭立場、醫療環境等多方考量

04/15 21:05, , 3F
沒有任何一種醫療險能cover四次非必要住院復健的費用
04/15 21:05, 3F

04/15 21:07, , 4F
建議你去各縣市社會局補助請領窗口看看台灣人如何詐領補助
04/15 21:07, 4F

04/15 21:08, , 5F
看看他們的嘴臉,你就會了解這個案子為什麼會被認為是住院旅
04/15 21:08, 5F
是有很多保險黃牛在搞詐領沒錯 但是沒必要殃及一般民眾吧

04/15 21:08, , 6F
行, 這也跟是不是日額型無關,你一開始的評斷就錯了
04/15 21:08, 6F

04/15 21:09, , 7F
問題似乎並不在於是否是日額型醫療險....
04/15 21:09, 7F
我一開始的評斷錯了, 跟日額無關, 但是跟住院險相關

04/15 21:13, , 8F
應該是跟住院有關的都不行吧....被判定非必要住院=.=;
04/15 21:13, 8F

04/15 21:22, , 9F
都冷靜...遵守板主公告...
04/15 21:22, 9F

04/15 22:17, , 10F
他寫的需住院前提是北上找名醫時
04/15 22:17, 10F
所以保戶沒有選擇醫院的自由? 選了一家比較遠的醫院就會被攻擊, 而失去理賠? 而且病人四次住院都是不同醫院, 要說是串通好搞詐領保險金似乎有點勉強

04/15 22:18, , 11F
況且一開始也是判保險公司輸
04/15 22:18, 11F

04/15 22:18, , 12F
後來提出新的證據才改的
04/15 22:18, 12F

04/15 22:19, , 13F
如果該婦人有比較好的證據證明 仍有上訴空間
04/15 22:19, 13F

04/15 22:20, , 14F
比較好的證據 如他的醫生做證他必須要住院..等
04/15 22:20, 14F

04/15 22:28, , 15F
看她有沒有辦法讓法院送台大鑑定,以鑑定來說,法院通常
04/15 22:28, 15F

04/15 22:29, , 16F
採信較權威的,這一點其實疑問很大,因為事實上最瞭解病
04/15 22:29, 16F

04/15 22:30, , 17F
患狀況的,是第一線治療的醫師,以資訊取得的量和質,都
04/15 22:30, 17F

04/15 22:30, , 18F
所以就是跟日額型無關阿~~重點是住院是否為必要~~不是看到
04/15 22:30, 18F

04/15 22:30, , 19F
日額型就說不好吧
04/15 22:30, 19F
這點沒意見

04/15 22:31, , 20F
比事後鑑定單位的來得貼近事實,不過實際上,由台大、榮
04/15 22:31, 20F

04/15 22:31, , 21F
總做出來的鑑定就是比較威...
04/15 22:31, 21F

04/15 22:36, , 22F
我的論點感謝大家幫我証明,謝謝
04/15 22:36, 22F

04/15 22:37, , 23F
台大/榮總/三總的權威不就是一般民眾的信賴堆出來的嗎
04/15 22:37, 23F

04/15 22:40, , 24F
PS.. 我的論點就是這篇新開跟日額型保險無關
04/15 22:40, 24F

04/15 22:43, , 25F
04/15 22:43, 25F
謝謝評論 腦部腫瘤後遺症很多,病患常有肢體障礙,長期臥床,照顧困難等問題 對家庭是一大負擔 也是健保花費相當大的部分 如果板友認識這樣的家庭, 應該對此有很深的體會 所以我才會提出來請教, 醫療險保單要如何選擇呢? ※ 編輯: CKun 來自: 118.161.67.211 (04/16 06:39)

04/16 10:12, , 26F
在目前缺乏門診給付的醫療險之情況下,很難....
04/16 10:12, 26F
文章代碼(AID): #1BnmOMdb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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