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家暴案件

看板Lawyer (律師)作者 (KAKA)時間14年前 (2011/05/22 08:56),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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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輩還是大學生,沒有實務經驗,但是我想說說我的想法: 我相信司法人員都不是神,沒有辦法重現絕對真實。如果律師可以恣意判斷被告 犯罪之有無,如團結起來不幫爛人辯護,那麼冤假錯案的情形可能會更多。 以江國慶案為例,在當時媒體聳動報導所形成的過激社會氛圍之下,能夠第一時間 有勇氣跳出來幫性侵女童的被告辯護的律師有幾個?站出來須要承受多大壓力與不諒 解? 因此,照上述這種情形推導出來的結果,優秀的律師必然名氣大名聲好,名氣好通常 潔身自愛,潔身自愛就不會幫這種天怒人怨之罪的嫌疑犯辯護,結果就是重罪很難得 到最好的辯護,如果一有重罪的嫌疑下場就很衰。 但是如果事實很清楚了,被告自己也認罪,那麼依丹諾的說法,律師的職責應該是為被告 求得合理的刑度,避免法官一爽就亂判。 謝謝各位前輩看完,請不吝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131.242

05/22 14:48, , 1F
清新 脫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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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14:53, , 2F
看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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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20:27, , 3F
我同意 理論上律師就是要確保程序正義和合理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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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20:28, , 4F
當然啦 事實往往跟我們想像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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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06:18, , 5F
推「清新 脫俗」 提早開始見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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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Ds5ygd4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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