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家暴案件

看板Lawyer (律師)作者 (林林總總拎拎走)時間14年前 (2011/05/30 22:06),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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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你可以反向思考 :) 有本法律小說因為最近被拍成電影《下流正義》而走紅,書名叫做《林肯律師》 我還挺愛這本書的,摘錄書中一小段內容,或許可以讓你豁然開朗: 「幹律師的最怕碰到清白的當事人,因為要是你搞砸了,他就得坐牢, 留下你畢生無法痊癒的創傷。」 「替一個清白的當事人辯護,沒有所謂的中間地帶。不能認罪協商、不 能討價還價、不能妥協。只有一個判決,你必須在計分板上寫下NG。 除了無罪之外,沒有其他的判決。」 「我老爸是個非常優秀的律師,連他都不喜歡替清白的當事人打官司。 (清白的人要付比較多的律師費才對,因為替這種人辯護要困難得多 了。)」 ※ 引述《whereian (飛)》之銘言: :   剛剛看到一則家暴新聞,有名婦女被前夫殺死 :   這名婦女生前還上過電視節目泣訴自己前一段婚姻受到家暴的經歷 :   不知道各位法律人,尤其是專業的律師朋友,對這種社會上長久以來 :   層出不窮的社會案件有什麼看法? :   家暴法對被施暴者的保護到底發揮多大的功能?對施暴者的制裁處分 :   到底夠不夠或即時性如何?法律上有沒有太多的漏洞或死角空窗期? :   律師界能不能團結起來,不要幫這種婚姻暴力的施暴者辯護? :   但我想應該很難吧,最近IMF的總裁去給人家性侵,這種爛人都有 :   律師要出來幫他辯護了,而且好像還是個幫麥可傑克森打贏官司的名 :   律師..... : 不知道各位律師在接某些案件的時候會有雖不違反法律,但卻與自己 :   內心的道德感情嚴重矛盾的情形出現過嗎? :    :   還是任何案件皆以當事人的利益為優先,內心純粹以法律為思考?就 :   好像一句話說的,在商言商,律師業也應該『在法言法』,為自己的 :   當事人尋求最高的法律利益,不管這傢伙幹下什麼天怒人怨的事都一 :   樣?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4.18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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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歡p律師的一句話:"你是法官嗎?",誰來判斷當事人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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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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