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OPT 新規定的解讀

看板Oversea_Job (海外工作)作者 (鄉研社服愛在鹿谷)時間17年前 (2008/05/05 04:1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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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chris (cruise specialist agent)》之銘言: : ※ 引述《littlelock (鄉研社服愛在鹿谷)》之銘言: : : 我的OPT原本是5/18/08到期 : : 但是為了可以在境內轉換成H1 : : 所以就在OPT到期之前轉學到一間community college : : 預計是summer開始上課 (不過雖然選課了但還沒繳錢) : : 當然我的OPT就在轉學release SEVIS那一天結束了 : 這是個弄巧成拙的做法 唉壓 原本以為是個可以留在美國轉換身份的方法 現在真的弄巧成拙了 XDDD : : 我也拿到了community college的I-20 : : 本來的打算就是在H1生效之前繼續用學生身份待在美國 : : 以避免OPT結束之後 H1生效之前的gap : : 很幸運了我收到了USCIS H1的receipt : : 不過現在看到這個cover cap gap的消息 : : 卻不知道適不適用於我咧? : 你自願轉學,就自願放棄OPT,所有的新方案都和你無關了 : : 其實是如果適用於我的話我就可以省下一筆學費了啦 XDDD : 重點是你五月到十月間要不要工作? : 如果你真的要工作/有工作,趕快通知學校放棄轉學,繼續留在原校的SEVIS : 然後繼續工作,不可隨便停職 (否則適用OPT失業的新規定) : 如果你想上課、暫時不想工作,等到十月才想工作的話,就轉學吧 我想我現在已經轉學成功(?) 課已經選了 只差學費還沒繳 所以cchris大的意思是說 如果我這段期間不工作的話就必須去新學校報到? 那如果我要繼續工作的話呢? 可以合法工作嗎? 感謝cchris大的解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9.150.7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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