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OPT 新規定的解讀

看板Oversea_Job (海外工作)作者 (cruise specialist agent)時間17年前 (2008/05/05 04:45),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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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ttlelock (鄉研社服愛在鹿谷)》之銘言: : ※ 引述《cchris (cruise specialist agent)》之銘言: : : 這是個弄巧成拙的做法 : 唉壓 原本以為是個可以留在美國轉換身份的方法 : 現在真的弄巧成拙了 XDDD : : 你自願轉學,就自願放棄OPT,所有的新方案都和你無關了 : : 重點是你五月到十月間要不要工作? : : 如果你真的要工作/有工作,趕快通知學校放棄轉學,繼續留在原校的SEVIS : : 然後繼續工作,不可隨便停職 (否則適用OPT失業的新規定) : : 如果你想上課、暫時不想工作,等到十月才想工作的話,就轉學吧 : 我想我現在已經轉學成功(?) 有無轉學成功,要去問你的學校,查你現在SEVIS的狀態。用想的並不準 : 課已經選了 只差學費還沒繳 不重要 : 所以cchris大的意思是說 如果我這段期間不工作的話就必須去新學校報到? 請勿倒因為果 轉學成功了 -> 只能上學,不能工作 沒轉學 -> 只能持續工作,不能失業太久 : 那如果我要繼續工作的話呢? 可以合法工作嗎? 上面講過了,想工作的話,就不能轉學 轉學了,就不能工作 -- 我的旅遊部落格: http://chengyun-travel.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0.137.132.253

05/06 11:12, , 1F
謝謝
05/06 11:12, 1F
文章代碼(AID): #187Y1H7H (Oversea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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