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OPT 新規定的解讀
看板Oversea_Job (海外工作)作者cchris (cruise specialist agent)時間17年前 (2008/05/05 04:45)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 1人參與討論串14/18 (看更多)
※ 引述《littlelock (鄉研社服愛在鹿谷)》之銘言:
: ※ 引述《cchris (cruise specialist agent)》之銘言:
: : 這是個弄巧成拙的做法
: 唉壓 原本以為是個可以留在美國轉換身份的方法
: 現在真的弄巧成拙了 XDDD
: : 你自願轉學,就自願放棄OPT,所有的新方案都和你無關了
: : 重點是你五月到十月間要不要工作?
: : 如果你真的要工作/有工作,趕快通知學校放棄轉學,繼續留在原校的SEVIS
: : 然後繼續工作,不可隨便停職 (否則適用OPT失業的新規定)
: : 如果你想上課、暫時不想工作,等到十月才想工作的話,就轉學吧
: 我想我現在已經轉學成功(?)
有無轉學成功,要去問你的學校,查你現在SEVIS的狀態。用想的並不準
: 課已經選了 只差學費還沒繳
不重要
: 所以cchris大的意思是說 如果我這段期間不工作的話就必須去新學校報到?
請勿倒因為果
轉學成功了 -> 只能上學,不能工作
沒轉學 -> 只能持續工作,不能失業太久
: 那如果我要繼續工作的話呢? 可以合法工作嗎?
上面講過了,想工作的話,就不能轉學
轉學了,就不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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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11:12,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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