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若別人的專利和自己的產品有“部份”很갠…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 (dkenvy)時間18年前 (2006/03/13 13:0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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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erico (婷兒養的小熊)》之銘言: : 假設你的A專利通過審查,並不表示你生產A產品在市面上賣沒有侵權 正解 : 侵權的判定必須要經過判斷是否字義侵權開始 : 以上述的假設勢必是有字義侵權 : 接下來要判斷逆均等論是否成立 : 這裡說明:逆均等論指的是雖然字義可以解釋此產品 : 但是實質上未利用專利B所揭示之技術手段 嗯﹍ : 台灣的審查委員通常很容易站在保護專利擁有者的立場 : 但是提出專利重新審查在美國可是非常的有用 case by case,曾聽過某前五大事務所偽造...結果被抓包的事...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6.161.252
文章代碼(AID): #145FufS2 (Pa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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