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想問個專利上的問題..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 (dkenvy)時間18年前 (2006/12/27 14:16),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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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Li (BLUE 19)》之銘言: : 1.以國際慣例而言,在A國申請專利成功之後,可以得到B國一年的「國際優先權」 : 只要在這一年之內,向B國申請專利即可。 錯,取得 A 國的優先權證明文件後再向 B 國提出專利申請,自 A 國申請日 起一年有效。申請專利「成功」的話那就喪失新穎性了...Orz : question: 如果國外已公開的專利,在這一年的優先權期限內沒有在台灣申請專利 : 他人可否投機地在台灣申請? 同上,已公開的專利是不能在台灣申請專利,新穎性核駁。 : 如果不行的話,那國際優先權的期限不就沒有意義了? : 如果可以的話,那專利投機者不就會越來越多? 先去問問事務所何謂優先權吧。 : 2.再次延伸,大陸與台灣之間沒有國際優先權的互惠 政治問題... : question: 同文同種的兩地,沒有優先權的互惠之下 : 專利投機的情事發生機率相當的高。 : 是否會造成大陸和台灣的廠商,每次申請專利都需要同時在兩地申請? 看有沒有這個必要...假如預期不在大陸進口、使用、製造、販賣...等行為 的話,當然沒必要在大陸申請。 再者,專利權具有屬地性,不同的國家當然要分開獨立申請。除非你有辦法 讓大陸跟台灣統一...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6.161.252

12/27 14:49, , 1F
沒有不可以申請這回事,只是請了會不會准,准了之後
12/27 14:49, 1F

12/27 14:50, , 2F
能不能靠專利收錢的差別而已。
12/27 14:50, 2F

12/27 14:50, , 3F
其他講的不錯^o^//
12/27 14:50, 3F

12/27 16:40, , 4F
樓上正解...Orz
12/27 16:40, 4F

12/28 12:00, , 5F
推!
12/28 12:00, 5F
文章代碼(AID): #15aW_0m5 (Pa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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