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想問個專利上的問題..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 (莫忘初衷)時間18年前 (2006/12/27 23:31), 編輯推噓4(403)
留言7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9/11 (看更多)
※ 引述《LinusChen (來如春夢不多時)》之銘言: : ※ 引述《dkenvy (dkenvy)》之銘言: : : 錯,取得 A 國的優先權證明文件後再向 B 國提出專利申請,自 A 國申請日 : : 起一年有效。申請專利「成功」的話那就喪失新穎性了...Orz : : 同上,已公開的專利是不能在台灣申請專利,新穎性核駁。 : : 先去問問事務所何謂優先權吧。 : : 政治問題... : : 看有沒有這個必要...假如預期不在大陸進口、使用、製造、販賣...等行為 : : 的話,當然沒必要在大陸申請。 : : 再者,專利權具有屬地性,不同的國家當然要分開獨立申請。除非你有辦法 : : 讓大陸跟台灣統一...Orz : 假設A B 兩公司在台灣和大陸都有登記 :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 .. 大陸地區為中華民國之"領土", : 那A在台灣申請到專利(在大陸沒有),而另一家廠商B在大陸生產... : Q. A可不可以在"台灣"告B? : 而根據對岸的說法 ... 台灣為祖國不可分割之ㄧ部份 : 那A在大陸有專利(在台灣沒有),另一家廠商B在台灣有販賣... : Q. A可不可以在"大陸"告B? : 需要釋憲嗎 @@? 憲法雖然有領土的規範 但是由於考量現實狀況 法律中有出現國內 領域的情況下 實務上都解釋為國家主權所能及於的地方 因此憲法上的大陸地區屬於國家主權所不能及於的所在 不應該視為國內或是領域 不過話說回來 不知道諸位前輩有沒有遇過大陸申請案把台灣的專利當prior art核駁的經驗 理論上雖然可以 不過實務上似乎沒有聽過 有經驗的前輩是否可以分享一下 -- 網路最缺乏的就是人與人的互相尊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78.142

12/28 09:35, , 1F
記得有碰過啊,核駁用的prior art應該不用在領域內吧…
12/28 09:35, 1F

12/28 09:36, , 2F
啊… 我碰過的那次是舉發案,prior art是台灣專利
12/28 09:36, 2F

12/28 09:37, , 3F
寄來的priort上的所有「中華民國」字樣都被塗掉 …
12/28 09:37, 3F

12/28 10:28, , 4F
b大應該是指同一件案子以新穎性核駁吧?@@
12/28 10:28, 4F

12/28 12:11, , 5F
好… 好像是…
12/28 12:11, 5F

12/28 14:49, , 6F
沒有又不代表不行, 如果真的沒有, 叫路人甲去舉發吧
12/28 14:49, 6F

12/28 23:36, , 7F
大陸承認台灣專利公報的公開效力 台灣亦同
12/28 23:36, 7F
文章代碼(AID): #15af7MBh (Patent)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5af7MBh (Pa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