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均等與置換
※ 引述《alicg (四月雪)》之銘言:
: 標題: Re: [閒聊] 均等與置換
: 時間: Wed Nov 8 14:01:2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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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deathcustom: 你怎麼知道乙的均等範圍不及於abc1? 11/08 13:11
: → deathcustom: 題外話,當初title應該修一下,要不然不知道狀況的人 11/08 13:12
: → deathcustom: 進到專利板還以為為了誰是全國十大還討論這麼久XDDD 11/08 13:12
: 推 vicissitudes: 你要例子??侵權判斷要點 43頁例1 11/08 13:46
: → vicissitudes: 把鋼質材料當 c1 鋁合金材料當 c2 11/08 13:47
: → vicissitudes: 你要反過來也可以 反正兩者均等 11/08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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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台灣真的可以這樣告還告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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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後申請案可以告先申請案,反正兩者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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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請問一下有無有案例或判決?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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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限於擬制喪失新穎性好了,新穎性或進步性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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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是後申請案告先申請案告贏的,煩請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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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deathcustom: 台灣現在有態樣(4)怎麼可能真的有這種案例 11/08 14:03
: 推 hh47: 很想笑.a大你就大方一點拓展到全世界判例吧 台灣以往沒(4)吧 11/08 14:15
呵,我也很想笑。這是挖洞給人跳還是怎樣?就現有的規定當然找不到啊
因為都被擋死了嘛
如果甲案的公開日在乙申請日之前,則有先前技術阻卻之適用
如果甲案的公開日在乙申請日之後,那用態樣(4)在審查時就被擋住啦
現在不就是在討論如果沒有(4)有沒有可能後申請案告先申請案嗎?
既然直接置換和均等論的操作類似 為何不可能發生?
那換我問你 當甲案公開日在乙案之後 「在沒有(4)的情況下」
後案不能主張均等至前案的理由何在? 也煩請您提供讓小弟長見識。
對了容我提醒您台灣沒有擬制喪失進步性
還有hh47你確定台灣以往沒有(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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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2.168.2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tent/M.1510193585.A.314.html
※ 編輯: vicissitudes (61.222.168.225), 11/09/2017 10:21:06
→
11/09 19:08,
7年前
, 1F
11/09 19:08,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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