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寫了陳情信給一些立法委員-考績惡法草案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時間16年前 (2010/03/04 01:48), 編輯推噓2(205)
留言7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委員您好,有關近來公務人員考績法草案要修改為至少3%丙等1案, 若某單位工作績效不佳公務員超過3%當然沒問題,但如果該單位公 務員都相當認真工作呢?3%的限制將使一些認真工作的公務員被錯殺, 累積三次更將被資遣,如此會錯殺部分認真工作公務員的惡法, 將會剝奪一些認真上班公務人員的工作權啊,希望委員能在院會考量 此惡法之不合理性,以避免被錯殺的情形發生,感謝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123.85

03/04 01:48, , 1F
跟所有立委陳情完 再來寫總統信箱
03/04 01:48, 1F

03/04 01:51, , 2F
請先寫給考試委員 現在還沒出考試院 考績
03/04 01:51, 2F

03/04 01:51, , 3F
法草案 要先經考試委員會通過 寫給考試委
03/04 01:51, 3F

03/04 01:52, , 4F
員或許有一線生機 出不了考試院
03/04 01:52, 4F

03/04 02:37, , 5F
不止3%丙 連二甲才能升等還有其他改變問題也
03/04 02:37, 5F

03/04 02:37, , 6F
很大 總之這整部根本應該直接退回而非僅著眼
03/04 02:37, 6F

03/04 02:38, , 7F
於幾條條文
03/04 02:38, 7F
文章代碼(AID): #1BZg3S_0 (PublicServan)
文章代碼(AID): #1BZg3S_0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