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有關假核定問題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王傑加油!!)時間15年前 (2010/10/26 21:07), 編輯推噓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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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您標題&內文跟前輩們請教: ※ 引述《sonnet (小阿姨)》之銘言: :   想請問熟悉人事法令之各位 :   本人多年前曾擔任國科會研究助理三年,業經前前單位核定 :   可以併計休假年資,後又再調單位,這單位則依前單位核定 :   之假給予假 請問研究助理的年資都可以併計休假年資嗎?還是要看單位是否接受? 如果在第一個單位沒有提出來或不被接受,到第二個單位再提出來要併計會被接受嗎? :   本人8月調至新單位,新單位人事室未詢問本人即將本人之假 : 減少7天,後經本人詢問,人事承辦人回答「每個單位做法不 : 同,我們這裡是要重新核算,我未詢問即減少7天是我的疏失 : 」後,本人又提供服務證明,8/2報到至今快三個月都未處理 : 我的假,今天打電話詢問,承辦人曰:「我覺得你沒有急迫性 :   需要」 :   請問,1.人事承辦員是這麼辦事的?2.我的假已經過前兩個單 :   位核定,為何到新單位還要重新計算一次?? 本人工作經歷: 94. 3.15~96.9.1 台北榮總研究助理(北榮院內計畫) 96.10.31~99.3.31 某縣毒危助理(法務部計畫) 99. 3.31~ (現職) 某小戶政所 因為本所人事由秘書兼任,之前跟秘書提過休假年資併計的事情... 當時只提到毒危年資併計休假的部份,秘書說要再問問.... 不曉得北榮的年資是否也能併計?(衛生局的前輩叫我不要想太多 orz) 明年跟後年的休假天數各為多少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7.37.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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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ok 有疑義就檢附相關資料發函給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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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它們會回函說能不能採計休假年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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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啥聘書 證明經費來源等文件要附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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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03:30, , 4F
通常休假的認定會比較寬鬆.請洽人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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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告訴你.可以提敘的服務年資.一定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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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併計休假年資.個人的經驗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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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的年資通通不能提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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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21:01, , 8F
能夠增加幾天休假就很偷笑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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