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函、書函的差別消失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時間13年前 (2011/08/02 17:57),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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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ick891260 (keep going)》之銘言: : 各位版友午安 : 請教一下,函跟書函有甚麼差別? : 適用情形為何? : 就我知道的是函為機關對機關公文書往返使用 : 書函我就不知道了! : 請各位經驗豐富之公務人員幫忙解惑一下 : 謝謝 4、 函:各機關處理公務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使用: (1) 上級機關對所屬下級機關有所指示、交辦、批復時。 (2) 下級機關對上級機關有所請求或報告時。 (3) 同級機關或不相隸屬機關間行文時。 (4) 民眾與機關間之申請或答復時。 6、其他公文:其他因辦理公務需要之文書,例如: (1) 書函: 甲、 於公務未決階段需要磋商、徵詢意見或通報時使用。 乙、 代替過去之便函、備忘錄、簡便行文表,其適用範圍較函為廣泛,舉凡答復簡單 案情,寄送普通文件、書刊,或為一般聯繫、查詢等事項行文時均可使用,其性 質不如函之正式性。 -- 文書處理手冊都有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08/02 18:55, , 1F
說真的,文書處理手冊真的要常常翻看,很多都有寫.
08/02 18:55, 1F

08/02 22:10, , 2F
其實還是都全部用函比較快 XD
08/02 22:10, 2F

08/02 22:23, , 3F
很實用!
08/02 22:23,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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