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家庭照顧假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maniaque)時間14年前 (2011/11/01 18:3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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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uzhenwei (David)》之銘言: : 母親癌末目前進入安寧病房,想陪伴母親走人生最後路程 : 聽人家說公務人員有7天家庭照顧假 : 不知道哪位大大請過?需要什麼證明? : 我現在請假,很怕被同事白眼!因為年底很忙? : 為人子女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第 3 條 公務人員之請假,依下列規定: 一、因事得請事假,每年准給五日。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 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每年准給七日, 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超過規定日數之事假,應按日扣除俸(薪 )給。 前項第一款所定准給事假日數,任職未滿一年者,依在職月數比例計算, 比例計算後未滿半日者,以半日計;超過半日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 根據法規來看 若當年兩種都有使用,那就是加起來超過七天要扣錢. 另外,若您是初任,照當年服務月數比例給假 至於機關要不要看證明文件?個人相信只要有個基本的住院資料, 機關就不會多做刁難. 而若是老鳥,有超過14天休假的話,與其動用超過 5or7天事假/照顧假, 還不如拿超過 14 天的休假拿來放 理由? 超過 14 天的休假,休一天給六百塊補助,不休的話給一天加班費 but 事假超過5/7天,多請一天事假,扣一天薪水. 所以,若把手上休假放光光,不用超過5/7天事假,一天還可拿回6百摳... [把有出入的部份刪了.....:D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84.119

11/01 18:54, , 1F
應該是事假(含家庭照顧假)超過五天第六天就要扣薪了吧?!
11/01 18:54, 1F

11/01 19:54, , 2F
一樓是對的 只是在打考績時 家庭照顧假不列入一般事假
11/01 19:54, 2F
剛剛翻了當時修法後的資料,好像連局長都說超過五天還是要扣?? 不過,其實從法規條文原文來看,確實也不是說不過去........ 等於家庭照顧假跟事假類型不同,但它又受事假五天限制?? ps.其實這樣講好像有點爭議吧.......(都沒有人去翻桌?? ) 所謂的"准給七日",換言之"既准給,又限縮天數"? 等於家庭照顧假跟事假類型不同,但它又受事假五天限制??

11/01 19:55, , 3F
就是不屬於事病假超過14天不得考列甲等的規定中
11/01 19:55, 3F
看來大概就只剩這個好處吧......>_< (整個看起來...有點很想上疏吐槽....)

11/01 19:58, , 4F
不過教師事假有七天耶 公務人員竟然比較少= =
11/01 19:58, 4F

11/01 20:21, , 5F
超過十四天的休假 不休有給一天加班費 這真的有嗎 @@?
11/01 20:21, 5F

11/01 20:46, , 6F
我也以為家庭照顧假超過五天就要扣薪@@
11/01 20:46, 6F
人行局長都講了....:D

11/01 21:48, , 7F
3樓~但休了休假還是會給半天費用
11/01 21:48, 7F

11/01 22:08, , 8F
樓上~~不是給半天...而是600元吧!
11/01 22:08, 8F

11/01 22:44, , 9F
喔喔對
11/01 22:44, 9F
那六百元才是真正的休假補助 -- ps.剛剛閒閒無聊算一下,發現 1143 的30天份是34285, 比初等考試一本一的月薪還高,大概是兩本多多少??? 看來因國旅卡受惠的,除了店家以外,就是初等考試公務員吧...:D ※ 編輯: maniaque 來自: 218.160.86.117 (11/02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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