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員警疏失總統震怒?馬關切 MA案速辦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守護者)時間14年前 (2012/02/12 22:12),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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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llr (三日月宗近)》之銘言: : 講點萬年廢話,不想看請轉台 : 我國明文規定檢察官是偵查主體,但實務上,以前不是,現在不是,未來也不可期待! 對照你文章前後,你應該是覺得,既然警察職司第一線犯罪證據蒐查工作 所以警察在實務上是偵查主體(有錯請糾正) 但檢察官與警察誰主體與否,是從兩者互動中,誰指揮、作最終決定的解度切入了解 蓋偵查是以追訴犯罪為目的,單純討論證據蒐查由誰負責並無意義,重點是誰作決定 依刑事訴訟法、調度司法警察條例,檢察官對警察有核退、發查等指揮及命令,有核 准搜索票、甚至有奬懲警察的權限,種種條件均顯示目前警察機關為偵查輔助機關 你的說法小弟還滿有興趣想了解一下的說 可以指教一下?? : 成天只會喊工作份量多重,待遇多差 : 要改成雙偵查主體又靠背警察素質低落 : 有沒有認清現實的人知道多少檢察官只會照警察的筆錄照本宣科而已 : 唉,別把檢察官神化了 : 也不用把警察妖魔化 : 還不是自己的權力欲望作祟不容他人獨享 : 這下好了,明明偵查主體就是檢察官 : 現在辦案有功你上電視風光八面 : 出了事你就正義屎者要辦警察 : 說難聽一點怎不辦自己瀆職 : 以後叫檢察官自己去外面找證據好了 : 反正他們才是明正言順偵查主體 : ※ 引述《cachito (集眾人之智惡搞)》之銘言: : : 作者: cachito (集眾人之智惡搞) 看板: Gossiping : : 標題: Re: [新聞] 員警疏失總統震怒?馬關切 MA案速辦 : : 時間: Sat Feb 11 19:23:55 2012 : : 這件事不是同時牽涉到 檢+警 : : 警的老大是 警政署長 內政部長 : : 檢的老大是 檢察總長 法務部長 : : 而 警政署長 內政部長 檢察總長 法務部長 一般都是經過總統同意才有可能上任 : : 怎這次總統震怒 : : 只有警政署長 內政部長在緊張? : : 檢察總長 法務部長 不用緊張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31.225

02/14 22:28, , 1F
他又不懂...你問他做啥..XDD
02/14 22:28,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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