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主管機關是哪個單位?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炎心)時間13年前 (2012/08/02 13:34), 編輯推噓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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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ttleWing (Jimi Hendrix)》之銘言: : 先說聲抱歉,不曉得能不能PO在這裡,因為受到住戶長期唱卡啦OK的噪音騷擾 : 找法條的時候看到"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 第16條: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污染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囂、振 : 動及其他與此相類之行為。...略...。住戶違反前四項規定時,管理負責人或 : 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或按規約處理,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得報請直轄市、縣( : 市}主管機關處理。 : 最後一段提到"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或按規約處理,經制止而不遵 : 從者,得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文中提到的"直轄市、縣(市} : 主管機關處理" 主管機關是哪個單位呢? 是都發局嗎? 謝謝! 主管機關要看你在哪個縣市,每個縣市不一樣 例如台北市是建築管理工程處公寓大廈科, 新北市是工務局公寓大廈科,桃園縣則是工務局使用管理科....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5項載明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 應予制止或按規約處理,所以表示他必須先經由貴社區管理委員會 或管理負責人先行制止,若制止不從才報主管機關處理, 若貴社區有管理組織,未經此程序,則主管機關不得代位制止。 又條例因無噪音標準規定,所以如要認定裁罰前,要先由地方管轄 「噪音」主管機關認定是否符合噪音標準,倘經該機關認定符合, 則依條例第47條第2款規定裁處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但是若測定噪音主管機關無法認定時怎麼辦? 還有一個方法就是報警,不特定不持續之噪音,可用社會秩序維護法 處理之。 -- Pance de moy, my love,in boe foy. 吾愛.請隨時想起我 For my promise past shall always last ◢◣ 並堅信我們的愛不移 Let us share in joy and care 因為我和你的承諾,比天長地久 For always █ 讓我們彼此分享喜悅與關懷 'Cause Time lesseneth not my love ◤ 生生世世;因為我對你的愛- Never To Change 超越時空,如繁星般,永恆不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5.133.21

08/02 13:42, , 1F
感謝您提供資訊,請問您知道高雄市的主管機關嗎?
08/02 13:42, 1F

08/02 13:42, , 2F
#1G6Vm3gG (PttLifeLaw) 我在生活法律版的PO文
08/02 13:42, 2F

08/02 13:43, , 3F
派出所根本不想管,來了多次但是住戶還是繼續唱
08/02 13:43, 3F

08/02 13:43, , 4F
所以只好自己想辦法找資料,自力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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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3:46, , 5F
高雄市是工務局建築管理處第四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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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3:47, , 6F
派出所不管,直接打110就會管了
08/02 13:47, 6F

08/02 13:49, , 7F
用社維法罰會比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罰來的快速有效
08/02 13:49, 7F

08/02 13:59, , 8F
事實上社維法我有跟警察講過,警察竟然推給環保局
08/02 13:59, 8F

08/02 14:00, , 9F
他們說沒有測到噪音沒有開罰的依據,簡單說就是不想管
08/02 14:00, 9F

08/02 15:35, , 10F
你就每次一吵...就直接寫信到市長信箱...久了他就會去處理了
08/02 15:35, 10F

08/02 15:38, , 11F
假如在不處理...就寫信給研考會吧..他會幫你轉達警察局那邊
08/02 15:38, 11F

08/04 09:34, , 12F
警察會鳥研考嘛 有點懷疑 自己府內人員都消極抵抗研考了
08/04 09:34, 12F
文章代碼(AID): #1G6X5NU4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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