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公務員資格的喪失?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Ho)時間13年前 (2013/02/16 11:37), 編輯推噓3(307)
留言10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我覺得可能是約僱缺, 如果是, 主管確實可以任意任免, 大概沒救了 但如果他是公務員(高普特), 我是有聽過實務訓不及格走人的例子 若然,請先提行政救濟,向保訓會申覆, 訴願不成再提行政訴訟 記得要先收集事證:如過年加班記錄等,或主管的偏差言行等 證明自己並非不適任 ps 如果你們有民代或高官的人脈,就不用來這問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6.240.210

02/16 18:50, , 1F
約僱缺主管可以任意任免 哈哈哈
02/16 18:50, 1F

02/17 18:29, , 2F
不好笑,我有看過實例在身邊-北市府,笑之前先想想吧
02/17 18:29, 2F

02/17 20:36, , 3F
約聘僱的去留真的不是主管可以決定的..高層決定的~
02/17 20:36, 3F

02/17 20:42, , 4F
約聘僱,還有自己決定,然後威脅把工作分給別人
02/17 20:42, 4F

02/17 20:42, , 5F
寫信說自己非正職為什麼要擔負責任,為何要國賠
02/17 20:42, 5F

02/18 00:13, , 6F
感謝你的建議 A的確是在實務訓練期間 會請他回去蒐集
02/18 00:13, 6F

02/18 00:14, , 7F
一些紀錄 再看怎麼處理 現在老百姓QQ 都不敢亂惹誰..
02/18 00:14, 7F

02/18 09:50, , 8F
去買支錄音筆吧
02/18 09:50, 8F

02/18 09:59, , 9F
真的,要買錄音筆把機車主管說的都錄下來,到時申訴有證據
02/18 09:59, 9F

02/19 09:24, , 10F
推最後一句,找民代或高官要比什麼證據都來的有用
02/19 09:24, 10F
文章代碼(AID): #1H7lxzRq (PublicServan)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H7lxzRq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