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公務員資格的喪失?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資深象迷)時間13年前 (2013/02/16 12:45), 編輯推噓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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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owenchong (Ho)》之銘言: : 我覺得可能是約僱缺, 如果是, : 主管確實可以任意任免, : 大概沒救了 : 但如果他是公務員(高普特), : 我是有聽過實務訓不及格走人的例子 : 若然,請先提行政救濟,向保訓會申覆, : 訴願不成再提行政訴訟 : 記得要先收集事證:如過年加班記錄等,或主管的偏差言行等 : 證明自己並非不適任 派代試用期好像真的"比較"危險 機關硬要把你搞掉, 這個時間會比較容易(相對於實授後而言) 機關要證明你不適任 ,比你要證明自己並非不適任 容易太多了 比如說原po講的案主是比較內向的, 就故意叫你去辦活動,接待外賓, 當聯絡人等等之類的 只要期間一出錯, 輔導員馬上做書面紀錄, 到時候就算保訓會要求機關再給一次機會, 一樣可以搞掉 好像看過一個案例, 苦主是知名大學研究所畢業的, 到保訓會也是抗辯自己學經歷優, 怎麼可能不適任 ====> 故是機關的問題 ,最後當然是苦主輸了 這樣說好了, 實務上 (1)學歷(2)經歷,如民間公司時月入數十萬(3)之前的功獎無數 等等 都不會被採認為當事人很優秀很適任的證據, 這樣鄉親應該就明白了真要跟機 關對抗時,自己的優劣勢在哪裡了 : ps 如果你們有民代或高官的人脈,就不用來這問了吧 -- 關於健保的兩個凡是:     凡是醫生支持的都要反對; 凡是醫生反對的都要支持 請醫生不要惡搞健保, 洩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170.217 ※ 編輯: hrma 來自: 115.43.170.217 (02/16 12:54)

02/16 13:47, , 1F
看完你的心得是如果可以選勞保+勞退會比公保退撫有保障
02/16 13:47, 1F

02/16 22:02, , 2F
公家機關也有正職的勞保公務員,那些人主管會這樣搞嗎
02/16 22:02, 2F

02/18 00:14, , 3F
只能說我家人A目前情況還很未知咳 他主管叫他年後別
02/18 00:14, 3F

02/18 00:15, , 4F
來了 但是哪有這樣子的 連後續都不告知 況且他真的是
02/18 00:15, 4F

02/18 00:15, , 5F
經過考試分發的公務員阿...
02/18 00:15, 5F

02/18 09:52, , 6F
班一定要去上呀,要解職也有一定程序呀
02/18 09:52, 6F

02/18 10:01, , 7F
不要傻傻的不上班,曠職個幾天就可以給你無條件解職了
02/18 10:01,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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