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跨年刷國旅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choipei (<施主!這就要問您自己了>)時間12年前 (2013/12/22 12:15)推噓6(6推 0噓 0→)留言6則, 6人參與討論串4/6 (看更多)
103有放寬
主旨:政府為鼓勵公務人員規劃休假旅遊且增加國民旅遊卡使用之便利,
自103年1月1日起,放寬於休假期間及其相連例假日之連續假日期間
至「旅行業」、「旅宿業」、「觀光遊樂業」等三行業之合格消費,
所有合格消費均可納入補助,
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及職員(含駐衛警察、技工友)。
說明:
一、依行政院102年10月15日院授人培字第1020051684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考量公務人員多於例假日前後休假以規劃連續假期,
惟常因不熟悉刷卡規定,而於例假日刷卡(應於休假日刷卡),
致使無法核銷。爰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五點
第一款第三目,除現行規定外,增訂休假相連假日之連續期間,於旅行業、旅宿業、
觀光遊樂業刷卡消費者,其與該休假期間相連之假日於各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
之消費,得併入補助範圍。
例如:週五下午休假半日,週五或週六或週日於旅行業、旅宿業或觀光遊樂業消費一筆,
休假期間前後連續假日於各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之合格消費(週六及週日),均得併入
補助範圍。
三、另自103年1月1日起,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業別增列:
「自行車專賣店」(體育用品)及「攝影器材及沖洗專賣店」(其他觀光服務業)。
四、檢送「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五點及附表(如附件1)、及其修正對照表(如附件2)各1份。
正本:本校各一、二級單位(以Email傳送)
副本:本室發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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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6.1.27.23
※ 編輯: choipei 來自: 106.1.27.23 (12/22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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