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有沒有幾乎不會有觸法可能的類科?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llll)時間11年前 (2014/09/21 08:48), 11年前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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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209.40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11223736.A.1A7.html : 推 jolin311145: 民政當里幹事 09/21 06:35 里幹事被法辦的不少, 主要是"災害"事實認定不實,導致補助款溢發, 而產生圖利的狀況, 以下新聞是天龍國的狀況, 鄉下地區要認定農損災害事實的人情壓力一定更大 ps: 貪汙治罪條例, 我覺得最冤的一條是 "圖利罪" , 你收受賄賂, 被法辦也就算了, 圖利罪, 是你沒拿到錢, 但有人因為你的處分而拿到沒有法律上理由的利益 都算... 比如說, 社會局發補助款,發現某人資格在灰色地帶 , 這個就很危險 比較好的做法是, 一律駁回, 讓民眾去訴願, 他贏了再發 =====> but 有些主管很怕訴願(其實我是不知道, 為什麼有人會怕行政爭訟 =====> 99%勝率, 不知道再怕甚麼?) , 硬要你發, 該怎麼辦? 這是另外一個問題了 ========================================================================== 北市里幹事協助詐領風災救濟金遭訴 2010-10-08 11:28 〔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 台北市信義區大仁里前里幹事陳金鐘在90年間納莉風災過後,明知里內親友的住宅災 損不嚴重,卻涉嫌假造住宅積水高度,協助請領合計30萬元救濟金,台北地檢署今天 上午依貪污治罪條例將他起訴。 90年間,納莉颱風來襲成災,陳金鐘當時擔任大仁里里幹事,災後必須協助認定里內 受災戶住屋積水狀況,依照「台北市政府核發納莉颱風受災戶善後救濟金核發補充注 意事項」規定,若積水超過50公分以上,經拍照確認後,即可請領1萬元救濟金。 起訴書指出,陳金鐘明知里內一些親友的家中淹水情況未達請領救濟金標準,或根本 未實際居住在里內,他竟以虛構積水深度及住屋毀壞等方式,將這些親友的資料列入 請領救濟金清冊中,再送往區公所辦理相關作業,這些親友共計領走了30萬元。 不過,陳金鐘事後覺得不妥,向這些人拿回救濟金,並繳回信義區公所,並向調查局 台北市調查處自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7.190.25

09/21 08:57, , 1F
怎麼有人推里幹事,我們處於尷尬地帶欸XD
09/21 08:57, 1F

09/21 09:03, , 2F
之前北部(臺北?)好像是事務費方面的問題,版上搜尋里幹
09/21 09:03, 2F

09/21 09:03, , 3F
事可能有新聞
09/21 09:03, 3F
事務費放自己口袋 => 根本是貪污意圖明顯 XDDD ※ 編輯: bota (1.167.190.25), 09/21/2014 09:05:19 信義區這個案例是浮發親友補助,也不應該 但更多的是, 不小心認定不實, 溢發給不認識的人, 也起訴 => 這個就冤了 ※ 編輯: bota (1.167.190.25), 09/21/2014 09:09:28
文章代碼(AID): #1K7Y1QsP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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