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繼承用戶籍謄本的疑問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小香香)時間9年前 (2017/04/21 23:26), 編輯推噓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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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上會遇到,覺得這門學問好高深。可否請高人解惑? 金融機構受理繼承時,常常在注意事項中要求提供「可確認為全體合法繼承人之原始全戶 戶籍謄本」,究竟甚麼樣的資料才算完整? 1.如果跟戶政人員說:要辦繼承,需要被繼承人自結婚到死亡完整的繼承人資料,這樣拿 到的資料會足夠嗎? 2.承上,戶籍謄本的期間如何看,如何確認確實涵括被繼承人自結婚到死亡期間的資料? 3.又85年電腦化後,原始手抄本與電子戶籍謄本的銜接,在繼承人的辨別上有甚麼特別需 要注意的事項?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109.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92788372.A.5FF.html

04/22 07:43, , 1F
為了確保被繼承人跟繼承人的關係,而且有同戶過
04/22 07:43, 1F

04/22 07:44, , 2F
但是戶政不一定會給你全戶的除戶戶謄,因有個資問題
04/22 07:44, 2F

04/22 07:45, , 3F
問題二,戶謄可以看出銜接阿,從除戶的地址到新址,戶
04/22 07:45, 3F

04/22 07:45, , 4F
謄會記載
04/22 07:45, 4F

04/22 09:35, , 5F
全戶除戶應該要得到 頂多兄弟姐妹被省略記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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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21:38, , 6F
跟戶政說要申請「手抄本」即可..
04/22 21:38, 6F

04/23 19:45, , 7F
通常這是手抄本啊..就是申請者+父母+他的兄弟姊妹同戶過
04/23 19:45, 7F

04/23 19:46, , 8F
的紀錄,也就是全部的第一順位繼承人
04/23 19:46, 8F

04/23 19:48, , 9F
至於連貫的話就要從全戶動態+個人記事兩個地方去看
04/23 19:48, 9F

04/23 19:50, , 10F
比如說舊簿寫結婚遷出到A地,那下一份理論上的地址就是A
04/23 19:50, 10F

04/23 19:50, , 11F
直到第一頁有寫85(84)年起改採電腦化作業再接電腦版的
04/23 19:50, 11F
文章代碼(AID): #1O-YIKN_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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