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公務人員禁止兼差是不是違憲?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maniaque)時間8年前 (2017/01/21 14:06), 8年前編輯推噓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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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itud (小風)》之銘言: : 標題: Re: [請益] 公務人員禁止兼差是不是違憲? : 時間: Fri Jan 20 22:05:26 2017 : : ※ 引述《XiaoLuu5566 (洨嚕)》之銘言: : : 最近在公共政策參與平台看到一個連署,是有關修正公務員服務法有關限制公務員兼差 : 規 : : 定,讓公務員享有與勞工一樣兼差權利,以符合轉型正義。 : : 為什麼當初要訂定這條規定呀? : : 純粹希望公務員能夠好好上班嗎? : : 雖然我也覺得公務員禁止兼差還滿奇怪的,不過話說回來, : 真的有這麼多人想兼差嗎? [想] 跟 [實際上做不做], 後者是 取決於當事人[自由意願]. 今天法令明文 [禁止] 你做. 那就沒有所謂 [自由] 可言. 勞工沒有這條文,也不見得每個人都去兼差 車板剛剛才一個年收入 [七百萬元] 的[勞工], 在問說 我的收入,要買什麼車好呢?? 他,要兼差嗎?? 哈個欠,簽幾個字 搞不好都賺的比 7-11工讀生還多. 所以,勞工是[想不想做],有自由存在 , 而不是像軍公教 [想都不用想],沒有 [自由] 可言. : : 據我所知,雖然公務員禁止兼差,但這其實抓得很鬆,當補 : 習班老師這類需要拋頭露面,如此高調的都未必去抓了,你 : 如果下班真的在你家門口賣雞排,也頗難想像有人這麼無聊 : 去檢舉你,更別說做網拍代購什麼的,根本也沒人知道你是 : 公務員啊。 那叫 違法 耶...大哥. 您法律常識基礎,也未免太淺薄了吧. 我也知道鄉下地方闖紅燈也沒啥抓. 可是,難道我闖過去,前面就是警察時,我可以跟他嗆說 [這裡是鄉下地方,你怎可以抓我闖紅燈開我單]??? : : (當然會不會被抓,跟本質上合不合法,是兩回事啦。) 要是您有兼差,我有看到,也犯不著當場指謫,只要錄個影拍幾張照片 那天您跟我有競爭關係, 或者是利害關係, 或者在角逐同樣一個位置 或者把你幹掉我就受益時. 這些照片影片,就可能不知道何時,以無寄件人的情況, 出現在某些特定單位的信箱了. : : 之前查的那一波應該是登記成公司負責人還是經理人或持有 : 股份超過10% 的,這根本就高調到白目,但我想這邊所謂的 : 兼差,應該不是指這種吧? 那是另外一個條文....麻煩看一下 : : 現在被禁止,又容易被抓到的兼差,應該是必須保勞保的工 : 作,那如果又是下班時間要去做,要嘛打工,要嘛輪班,這 : 種工作滿花勞力的,真的有很多公務員想下班去做嗎? 缺錢就要啊,不能偷不能搶, 難道要去天橋下當乞丐, 還是更糟的,到豆干厝去賣營嗎?? : : 還是說這個訴求主要是指下班賣雞排這類的明確合法化? 把那一行 "刪掉" 就好了..... 與其一堆例外,不如直接沒有限制,大家心裡才會踏實. 不然一天到晚板上就是問說 這個可不可以 那個可不可以. OOO 下班可不可做, XXX 下班可不可做. : 所以我說了容易被抓的就是屬於需要登記 : 的兼差,保勞保、職業駕駛、專業證照業 : 務之類,這跟各位的說法有矛盾嗎?而某 : 些禁止也並非單純要你好好上班,或許有 : 其他理由,就如同a大你覺得公務員開放 : 兼差後,你就能夠兼律師了嗎?那你要 : 不要考慮再開個連署改律師法第31條? 改啊,法條就改就好了,現在 KMT 又沒有能力反對. 況且,不當執業律師,還有很多工作可以做啊. 再者,誰說訴訟代理人,只有律師才可以當?? 民事訴訟法 68 ,只要審判長說 ok ,有什麼不可以?? ==================================================================== [民事事件委任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許可準則] 第2條   下列之人,審判長得許可其為訴訟代理人:   一、大學法律系、所畢業者。 ^^^^^^^^^^^^^^^^^^^^^   二、現為中央或地方機關所屬人員,經該機關委任為訴訟代理人者。   三、現受僱於法人或非法人團體從事法務工作,經該法人或非法人團體委任為訴訟代理人者。   四、經高考法制、金融法務,或其他以法律科目為主之高等考試及格者。 ^^^^^^^^^^^^^^^^^^^^^^^^^^^^^^^^^^^^^^^^^^^^^^^^^^^^^^^^^^ ==================================================================== 律師一審收六萬, 兼差訴訟代理人,請自己的休假出庭,收個三萬塊,打輸收半價一萬五, ok 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23.2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84978774.A.024.html

01/21 14:12, , 1F
大推, 開放兼職以後, 有能力的搶著拿乙等換得涼缺, 留體力
01/21 14:12, 1F

01/21 14:12, , 2F
休假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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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4:13, , 3F
民訴法第466條之1,第三審採強制律師代理主義
01/21 14:13, 3F
三審是法律審,到時候再委託協力合作的掛牌的律師來代理, 自己再當律師的名義上助理就好,不難吧. 只要不受法律約束禁止,方法是人想的. 更何況,要是名聲做得起來,每戰必捷, 對造委託的正牌律師碰到妳,就只能夾著尾巴,在庭上嗚個兩聲. 然後被你狂電. 三萬? 三十萬都有人請吧.. ※ 編輯: maniaque (180.217.223.236), 01/21/2017 14:19:24

01/21 14:15, , 4F
第三審可以跟同學合作pass案件過去啊…
01/21 14:15, 4F

01/21 14:17, , 5F
開庭可能被禁止,從事務所離職他們還是一直叫我接案寫狀
01/21 14:17, 5F

01/21 21:18, , 6F
我還真開價二十萬,但還沒有人付過XD
01/21 21:18, 6F
文章代碼(AID): #1OWlfM0a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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