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工會王傑 V.S 公務革新力量林于凱消失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時間9年前 (2017/01/31 19:23), 9年前編輯推噓7(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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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篇下面的推文又推歪了 澄清一下,依法休假的意義 這裡的「休假」並非指公務員的休假(特休) 而是指勞動基準法的休假日 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23條,除夕與春節到初三均為休假日; 又查同法第39條復規定,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加倍發給 ,是以,勞工於休假日是有出勤同意權,勞工得自行決定是否加班! 這個公務員休假或勞工特別休假,根本沒有關係! 一例一休不就是要勞工多休息日及例假日? 休息日不上班要遞假單?又不是奴隸XD 慣老闆,蔡英文要不要出來說明一下 臺鐵局說要議處,臺鐵局的的上級交通部及行政院都支持 所以本國最大的慣老闆、蔡大老闆英文、林全、賀陳旦 好棒棒,作為全國雇主、事業單位的表率 朕跟老闆要給你的你不能不要!加班加死你! 勞動部還不趕快發函釋,勞工有出勤義務,快出來護駕啦 勞動部還不趕快發函釋,勞工有出勤義務,快出來護駕啦 勞動部還不趕快發函釋,勞工有出勤義務,快出來護駕啦!慣老闆有難 ※勞動基準法 第 37 條 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 假之日,均應休假。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六日修正之前項規定,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 施行。 第 39 條 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 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 ,工資應加倍發給。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 作者,亦同。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 23 條 本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應放假之紀念日如左: 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元月一日)。 二、和平紀念日(二月二十八日)。 三、革命先烈紀念日(三月二十九日)。 四、孔子誕辰紀念日(九月二十八日)。 五、國慶日(十月十日)。 六、先總統 蔣公誕辰紀念日(十月三十一日)。 七、國父誕辰紀念日(十一月十二日)。 八、行憲紀念日(十二月二十五日)。 本法第三十七條所稱勞動節日,係指五月一日勞動節。 本法第三十七條所稱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如左: 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之翌日(元月二日)。 二、春節(農曆正月初一至初三)。 三、婦女節、兒童節合併假日(民族掃墓節前一日)。 四、民族掃墓節(農曆清明節為準)。 五、端午節(農曆五月五日)。 六、中秋節(農曆八月十五日)。 七、農曆除夕。 八、臺灣光復節(十月二十五日)。 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 引述《xier (ZWLYS3)》之銘言: : 感想:明知最慘就是五天曠職, 直接丟飯碗, 還是衝了, 王理事長雖然年輕, 但"叫小"真 : 的讚!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院支持台鐵記500員工曠職 : 蘋果日報 | APPLE DAILY : 政院支持台鐵 記500員工曠職 : 2017年01月31日 : 花蓮火車站昨有提前北返乘客,台鐵局指調度人力後營運正常。黃瑞娟攝 : 休假糾紛 : 台鐵產業工會不滿輪班過勞未改善,發起除夕至年初三依法休假,台鐵局估500多人應出 : 勤未出勤,將記曠職及嚴懲,繼交通部長賀陳旦表態信任台鐵局作為,行政院發言人徐國 : 勇昨也支持台鐵局立場。工會指台鐵各站記曠職標準不一,已有站方揚言要記5天曠職, : 形同可予以免職;台鐵局回應,將討論標準並開考懲會決定。 : 台鐵局指除夕到年初二約500人應出勤未出勤,但調人支援後正常營運,後天上班將依法 : 處置春節未請假及未出勤者。台鐵產業工會理事長王傑說,昨接到台北站電話說將記他5 : 天曠職,依規定曠職4天就會記2大過免職,他要求台鐵局勿如此惡劣對待員工,工會會提 : 出告訴救濟。 : ※ 引述《xier ( )》之銘言: : : [新聞] 依法休假變曠職? 台鐵產業工會按鈴控告 : : http://www.nownews.com/n/2017/01/24/2384349 : : 王理事長這才叫代表,這才叫革新。 : : 要是王傑將來打這份知名度辭職從政, : : 那份政治資本也是他應得的。 : : 完全不須論及他現時帶領抗爭本心為何, : : 應得的理由就是他稱職地扮演帶領對抗僱主爭取員工權益的角色。 : : 眉批:嗚呼!史未有聞〝贊聲上意〞而能自居革新者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2.39.24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85861820.A.303.html ※ 編輯: a9301040 (111.252.39.245), 01/31/2017 19: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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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業內但看了感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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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鐵是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兩者兼具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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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只有受僱者拼命找法源來守法,政府就隨心所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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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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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過年台鐵關門大家一起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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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可以找同意的員工上班阿 員工同意就可上班 還是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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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加班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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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不要邊吃地溝油邊操中南海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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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合法, 抗爭行動的負面影響是政府作為僱主需要去妥協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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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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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什麼時代, 不要再拿"不思共體時艱"的大帽子來扣在爭取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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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權益的群體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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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說的推文應該是說的是我 但我質疑本來就是報導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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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沒報導 短短的依法休假 誰能知道台鐵工會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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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推文就有講 我覺得報導該講的沒講清楚 解讀上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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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成另一方向 我才會想會不會有程序未完備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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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報導後有講曠職5天 初一到初三只有3天啊 到底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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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天啊 台鐵過年到底怎麼排班的等等 報導應該是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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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現出來這個狀況不是嗎? 我是對報導不是對台鐵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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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能有一個能瞭解詳細狀況的出來說會清楚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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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的記者水準就這樣,不過這是一個資訊爆炸的時代 引用狄更斯《雙城記》的著名諺語「這是最好的時代,也是最壞的時代; 這是智慧的時代,也是愚蠢的時代;這是信仰的時代,也是疑慮的時代。」 想要資料隨手Google相信一定有資料 我看了一下臺鐵產業工會FB置頂的影片說得很清楚,論理的方式跟本篇差不多 不過關於罷工,我跟工會見解不同 但臺鐵是可以罷工的,事實上工運中最早的罷工就是臺鐵開始的 臺灣鐵路管理局司機員罷工事件 WIKI https://goo.gl/hr0Yyg 我們退到比1984年還要更嚴苛的環境 蔣經國號稱獨裁者,司機員罷工也沒怎樣,現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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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應該是請一天假 但是他說要扣兩天 可能是這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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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一天的 跨日就給你算兩天 但是實際是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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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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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是指要負公務員的義務但不能享勞工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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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誤會什麼了,英皇不會這樣對待他的員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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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勞工身分就要爭取權益 不要弄得跟公務員一樣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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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服務法裡好幾條跟勞基法起衝突 就變現在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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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優,勞基法第84條已有明文規定 ※ 編輯: a9301040 (111.252.39.245), 01/31/2017 21: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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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用再發函釋吧 國定假日本來就可以調移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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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排班制、服務業一向都得這樣 勞動契約或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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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有寫排班之類的規定就OK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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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但調班也是要契約/勞工同意/勞資協調 臺鐵的員工人數不足,沒辦法撐起來平日跟假日/國定假日的運量 勞工委員會86年7月17日台86勞動二字第028692號函 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暨同法施行細則第23條所定之應放假之日,雖均應休假, 惟該休假日得經勞資雙方協商同意與其他工作日對調。 調移後之原休假日(紀念節日之當日)已成為工作日,勞工於該日出勤工作, 不生加倍發給工資問題。惟事業單位另有優於法令之規定者,可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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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回文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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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指教XD確實幼稚,就是在嘲諷當政者 看臺鐵怎玩,以後民間事業單位就怎玩 ※ 編輯: a9301040 (122.118.180.174), 02/01/2017 10:4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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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原本進來時契約有寫,或者內部工作規則有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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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排班、調移,只要這規則還沒改,員工就是要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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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已經接受了排班制的工作,國定假日你也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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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到班了,你要不出勤就是要跑請假程序阿 不是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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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依法休假就不用來好嗎XD(雖然我是不知道台鐵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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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11:04, , 38F
他們有沒有跑請假程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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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a7EyC3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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