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版務]建議版規新增版主資格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佛洛2德)時間8年前 (2017/09/24 11:28), 8年前編輯推噓4(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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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eewalker (報告饅頭班長不夠)》之銘言: 感謝版主熱心回文啊 敝人內心法喜充滿 但是因為出門在即 簡單回應即可。 : 2.查ip跟批評人家而被水桶的ptt實務上也有 : 而且還更重 : https://www.ptt.cc/bbs/NCCU/M.1393739330.A.AF0.html 阿 所以版主現在願意解釋有關前陣子m版友被冠以人身攻擊的理由嗎? 請問您是依據哪一段話,哪幾個字判定他是人身攻擊? 盼請開示 再者,本版是PublicServan版 不是NCCU版 您不要拿清朝劍砍本朝官啊,你因為版友查了你IP就桶人,依據是哪條? 況且你跟你室友(?)抱歉我不確定你們是住同一屋簷還是一個身體兩個頭所以打問號 被站方認定是否為Multi_ID的文轉過來也被砍,依據是? : 3.公法問題 : 是不是要申請釋憲 : 書讀通了不會有這問題 釋憲是不用,敝人僅建議修改版規裨益本版公務員更能暢所欲言而已 反正您都說自己那麼會讀書,想當版主就趕快報名年底地特吧 明年就能參選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40.47.1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06223689.A.E4E.html

09/24 11:29, , 1F
你小心被用酸人跟人身攻擊水桶
09/24 11:29, 1F

09/24 11:32, , 2F
不會的,除非語氣更酸更強烈或是去人肉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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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1:33, , 3F
喔,誰知道你的標準?pH低於多少才算違反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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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1:36, , 4F
的確不是nccu,人家判一個半月我們判很輕.另外這案子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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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1:36, , 5F
公告理由,當事人還在申訴程序中.只提醒版友批評公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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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1:37, , 6F
物可以,對特定版友針鋒相對還是針對性行為就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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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1:45, , 7F
違法行為請當事人自行民間法院提告,PTT板務、小組乃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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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1:45, , 8F
站方並無司法審判權(小組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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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1:46, ,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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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1:50, , 10F
嚴格來說版主一職只是打雜,社會生產力無,寫履歷也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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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1:51, , 11F
理.更遑論有啥現實司法審判權還判決執行權.只能在虛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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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1:52, , 12F
世界做些網路設定.但PTT也是有網路釣魚,也有人濫訴.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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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1:52, , 13F
給站方困擾不斷.大家跟PTT站方是私法自治.免費使用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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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老實說本版針鋒相對的情況從沒少過..問題你有在乎過嗎.. 你的針對特定版友,散佈個人資料,都只是針對你的情況才處理 你不處理那些版友們的唇槍舌戰針鋒相對,也就算了 還放任你那位不知道是同一個房間還是什麼的室友(?)轉一堆文章挑起紛爭 到底誰網路釣魚啊 到底誰浪費網路資源啊 到底...帶給眾人困擾的是誰啊? ※ 編輯: Marchosias (123.240.47.152), 09/24/2017 12:00:34

09/24 11:54, , 14F
資源還給站方帶麻煩有啥意義.再說依版規禁針爭相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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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1:55, , 15F
無違ROC法律,並前置解決紛爭避免日後興訟以及培養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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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1:55, , 16F
預防網路釣魚.受益者也是使用者跟站方,有何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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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2:02, , 17F
重點一直是大家都覺得你不適任亂水桶 反而來罵公務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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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2:02, , 18F
你卻不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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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2:03, , 19F
昨天桶了四個版友都是針對其他版友不是針對我,您在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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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2:03, , 20F
???
09/24 12:03, 20F

09/24 12:04, , 21F
罵特定公務員版友的也桶了呀 [公告] 使用者somekiller
09/24 12:04, 21F

09/24 12:04, , 22F
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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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喔 很閒明呢 我最後問一次,雖然你一再無視 請問關於m版友人身攻擊,你是依據哪一句話,那一段文字,哪一個詞句判定? 我說我在別的版看到的情況,有人覺得推文「玻璃心」或「木樁木樁 夜裡哭哭」這類推 文 有辱及原發文者,除了檢舉人要明確舉證,而版主就要在判決明確說明啊 請問版主,你有嗎?還是你覺得其實可以就是可以 說都沒說,還一句避免版友火氣太大什麼的逕行鎖文了,我真佩服您呢。

09/24 12:05, , 23F
另外只要言論有針對特定版友都可以置底檢舉
09/24 12:05, 23F

09/24 12:24, , 24F
特定版友又不是公眾人物.批評對方學習態度與能力,還質
09/24 12:24, 24F

09/24 12:28, , 25F
疑人家論文自己寫的.還去端人家底給大家檢視被當事人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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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2:29, , 26F
舉.底下推文也一堆讚成桶您故意無視.你選擇性無視的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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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2:30, , 27F
西也太多了.本版本來就禁止針鋒相對.鎖文避免爭吵又如
09/24 12:30, 27F
我覺得你沒看懂我再問什麼 再次請你解釋,M的行為哪一點符合人身攻擊? 你講了一堆我認同啊 這個人的行徑不成熟 但依照現行版規,你怎麼解釋他那篇酸文 符合版規人身攻擊的定義? 你要給個解釋啊!版主 好啦 就算原檢舉人心有不滿要去法院要告M 法官也要給出明確判決啊 回到源頭 酸文是不可取啦 但這就是網路文化的一環 想罵某人笨蛋是會犯法 當然是要繞一圈說你念書都不會考公務員都不行啊 你要不就擴大解釋,只要讓發文者感到不舒服 通通算是人身攻擊 要不請您動用您念書會通的大腦,看制定什麼版規可以改善這樣的環境 但是你還是要依法處置啊 好嗎 你有搞清楚自己的腳色嗎?? 真的要出門 不再回啦 ※ 編輯: Marchosias (123.240.47.152), 09/24/2017 12:44:01

09/24 12:37, , 28F
何??還是放著等網路釣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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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3:23, , 29F
現實生活比較重要,有事就去辦吧.網路只是虛擬世界...
09/24 13:23, 29F

09/24 13:23, , 30F
另外只能說主觀解釋不同.不同人會有不同認定,不同法官
09/24 13:23, 30F

09/24 13:24, , 31F
間對人身攻擊的定義也會不同.您為這種事現實生活起疙瘩
09/24 13:24, 31F

09/24 13:24, , 32F
也是不值啊
09/24 13:24, 32F

09/24 16:37, , 33F
M不就引戰大王,在家講話沒人聽,整天酸人為樂
09/24 16:37, 33F

09/24 20:59, , 34F
樓上護航太明顯
09/24 20:59, 34F

09/24 21:05, , 35F
m大引戰大王沒錯呀,你覺得他引戰,那就用引戰規定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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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21:05, , 36F
,你覺得他肉搜就用相關規定辦他,這樣當事人也才可以
09/24 21:05, 36F

09/24 21:05, , 37F
申訴。結果版主用人身攻擊這條桶他8天?!要說引戰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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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21:05, , 38F
的話,他媽的兩篇來引戰的釣魚文都沒事,然後在釣魚文
09/24 21:05, 38F

09/24 21:05, , 39F
底下噓的被桶,搞啥?
09/24 21:05, 39F
文章代碼(AID): #1PnoP9vE (PublicServan)
文章代碼(AID): #1PnoP9vE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