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限制性招標,不能訂後續擴充條款?消失
: ---
: 工程會說明網站
: http://ws.pcc.gov.tw/epaper/10105/procurement.htm
: 節錄
: 依本會88年10月14日(八八)工程企字第8814908號函,
: 如原採購係採未經公告之限制性招標,因未刊登招標公告,
: 無本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之適用
: 22.1.7
: 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且已於原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敘明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者
: 招標公告 和 招標文件 皆是法定名詞
: 細33-1 所述之徵求受邀廠商之公告 不符招標公告之法定型式
: ---
好像有點懂了
(1) 依據 22-1-4 雖然有上網
(2) 但因為不符合 "招標公告" 的法定格式(招標公告是要式行為)
, 所以那不叫 "招標公告"
(3) 因此自然沒有 22-1-7 的適用 (即使你po上去的東西有敘明), 因為不符合
法條"...且已於原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敘明擴充..." (根本沒有招標公告
這種東西)
so, 我們政風是對的?
ps: 那再請教一下, 既然 22條各款的公告, 不是招標公告,
(1)那各單位常用的準用最有利標(22-1-9), 是不是也沒有
訂後續擴充條款的空間?
(2)又22-1-1, 是不是也不能訂後續擴充條款, 也就是說, 第一次未達三家流標,
,...第二次公告改採限制性招標, 也不可能訂後續擴充囉?
感謝
: 再來 22.1.4 有沒有需要使用細33-1前段徵求受邀廠商之公告
: 參考
: http://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parent_path=,1,188,&article_category_id=1954&job_id=169853&article_id=95317
: https://goo.gl/WfFLPa
: 再來原案 買1年 擴充2年...
: 大部分監辦都有以小/短 綁 大/長之疑慮
: PS.沒說您的案子有問題 是指大部分都有此疑慮 至於個案就您自己判斷
: 真有需要
: 乾脆簽2年約
: 這還保證廠商一定要履約
: PS.後續擴充也是雙方合意(機關 或 廠商 都能拒絕)
: 或建議 1年綁1年
: 真的要1年綁2年以上
: 個案其他條件就必須注意 避免疑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5.231.3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15576793.A.BD0.html
推
01/10 18:10, , 1F
01/10 18:10, 1F
→
01/10 18:11, , 2F
01/10 18:11, 2F
如果要"限縮性解釋",
鄉民注意一下, po上網後, 印出來的表頭都不一樣喔
(1)未達100萬的表頭: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2)22-1-9: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3)100萬以上: 公開招標公告
--------------------------------
如果硬要字義解釋, 22-1-9, 也許可以(黃字是招標公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完全沒有"招標公告"這四個字
不符合要件, 可能也不能簽後續擴充條款?????
※ 編輯: bota (27.105.41.37), 01/10/2018 19:20:58
推
01/11 00:28, , 3F
01/11 00:28, 3F
推
01/11 01:12, , 4F
01/11 01:12, 4F
→
01/11 01:12, , 5F
01/11 01:12, 5F
噓
01/11 16:27, , 6F
01/11 16:27, 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5 篇):
PublicServan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